丽水市顺利完成2014年度省重大建设项目联合稽察任务

21.11.2014  16:17

  丽水市列入2014年度省重大建设项目联合稽察计划的项目有10个,累计项目总投资13.56亿元。截止10月底,丽水市积极做好联合稽察工作,顺利完成2014年联合稽察任务。主要做法有:一是制定稽察方案。印发了《丽水市发改委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印发2014年度省重大建设项目联合稽察计划的通知》(丽发改稽察〔2014〕41号)。二是落实稽察人员。建立以市、县(市、区)发改部门、业务处室参与、丽水市2014年联合稽察项目单位联络员组成的稽察队伍,对10个项目进行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开展了全市联合稽察项目年度联合稽察工作。三是明确检查内容。检查主要采取现场实地检查,查阅台账和财务账册,核实和掌握项目审批、建设内容和规模、概算执行、建设进度、质量安全、资金管理和使用、“四制”执行情况等情况,及时对项目业主单位进行指导。目前10个项目总体情况良好,所有项目均执行了项目法人制,大部分项目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监理制度、招投标制、合同管理方面基本符合要求,多数项目能按要求控制概算,项目建设进度总体符合计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