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获2016年度省级“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优秀单位称号

10.01.2017  20:02

近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通报2016年度市、县(市、区)“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考核情况,平湖市被评为2016年度“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优秀单位称号。

2016年,平湖市积极开展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继续推行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制定出台《平湖市科技创新券使用及兑现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明确了服务类和投入类科技创新券使用及兑现有关要求,对检验检测、科技查新、发明专利代理、专利价值评估、新产品鉴定、高企申报咨询等科技服务规定了创新券支持额度。召开中介机构推广使用科技创新券工作座谈会,布置推广使用工作,并举办创新券政策解读及系统操作演示培训,参训人员100余人。截止目前,宜兰汽车配件制造(平湖)有限公司申报的“车载环视系统摄像头模组关键技术及产业化开发”等3个网上技术市场产业化项目列为2016年度平湖市企业投入类创新券项目。同时平湖市已完成2016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券补助兑现,兑现金额129.35万元,全年创新券使用额265万元。

下一步,平湖市将继续完善创新券政策工作体制,进一步推进普惠制创新券工作,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激发企业开展技术升级、产品研发,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纵深发展。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平湖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