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浙江省水资源管理年报编制工作的通知

08.02.2017  18:33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文件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

浙江省水资源管理年报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全面、准确地反映全省水资源管理情况,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统计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现就《2016年度浙江省水资源管理年报》(以下简称《年报》)编制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年报》编制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报表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年报》的填报工作,加强统计数据的审核把关,确保《年报》统计成果准确、及时、全面。

二、必须将现状为有效的取水许可证全部录入浙江省水资源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与取水许可证相关的表4、表5、表6将由系统自动生成,后续取水许可证书需求数量将依据系统生成数目确定。

三、通过系统中的水资源年报模块录入相关统计数据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的数据报表。下载水利信息门户软件( http://www.zjwater.com/pages/document/111/document_443.htm ),进入水资源平台——水资源年报模块进行填报。《年报》编制技术大纲不随文下发,请登陆浙江水利(http://www.zjwater.com)水资源管理——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四、请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年报》报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请各市将辖区内各县(市、区)年报汇总审核后,于3月31日前报送厅水资源水保处和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联系人  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杨  乐,0571-86436175,[email protected]

钱依忞,0571-86436175,[email protected]

传  真:0571-86042021。

厅水资源水保处:胡漩璇,0571-87826640,[email protected]

工作组QQ群:210222146,入群请备注地区-名字。

     

附件:《年报编制技术大纲》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7年2月6日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7年2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