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2016年度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在杭州举办

14.06.2016  03:23

  6月6日至8日,省法律援助中心在杭州举办全省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全省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业务骨干和援助律师260余人参加培训。厅副巡视员陈伟强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陈伟强副巡视员指出,此次培训班是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两个重要文件的背景下举办的,是加强我省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升法律援助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的具体举措。会上,陈伟强副巡视员转达了不久前司法部联合督查组对我省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工作的充分肯定和对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希望。他强调,尽管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势头良好,但离广大困难群众的需求和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意见》和《实施意见》提出的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案件质量、深化便民服务和强化工作保障等一系列工作措施,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完善。要紧紧抓住中办、国办发文的有利时机,乘势而上,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砥砺前行,勇于创新,努力创造出更多的“浙江经验”,推动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确保培训质量,省法律援助中心精心设置课程内容,邀请浙江大学知名教授、省高级人民法院庭长、知名律所主任等专家学者,围绕社会治理新常态、行政诉讼制度、新型犯罪辩护、劳动争议疑难问题等内容开展授课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