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认真组织开展2018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自查验收工作

27.04.2018  15:11

  为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持续有效控制疫情扩散蔓延。根据省重大林业疫情防控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的通知》和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兴县2018年度(2017年冬季—2018年春季)松材线虫病除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有关要求,4月下旬,长兴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县林业局纪委、森防检疫站和县财政局相关人员成立验收组,对全县2018年度涉及松材线虫病防治的15个乡镇(街道、园区)和1个国有林场开展自查验收。

  验收组对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2个疫情发生村,每个村以主干道两侧、景区周围、城镇周边区域为重点,随机抽查不少于3个松林小班,现场查看了病枯死松木及枝桠清除情况。同时,通过查阅除治实施方案、除治工作小结、除治协议、监管责任书、枯死松木运输三联单、会议纪要、相关照片等书面资料,检查了防治责任落实和疫木监管情况。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按照《长兴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检查验收评分标准表》,采用百分制对各单位防控工作从15个指标进行了量化评分,评定分数与年底全县农业综合考核挂钩。从检查结果来看,各单位均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按要求及时组织开展防治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防控任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验收组责令各防治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到位。(长兴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