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被评为2013—2014年度嘉兴市级文明单位

21.04.2015  11:42

  据《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3—2014年度嘉兴市级文明单位、文明镇、文明村的决定》(嘉委发〔2015〕5号)获悉,平湖市农机推广站被评为2013—2014年度嘉兴市级文明单位,这是继2010年被评为2008-2009年度平湖市级文明单位后再次获此殊荣。

      平湖市农机推广站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工作方针,围绕“发展农机事业,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工作目标,坚持把文明创建贯穿于农机化各项工作之中,不断深化文明创建成果,有力促进了平湖市农机事业健康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单位文明程度不断增强。推广站紧紧围绕农机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大力倡导“讲文明、树新风”,“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农机”,取得两个文明建设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