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将达4.2万元

25.01.2016  11:07

  24日,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记者从中获悉,“十三五”期间,江苏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7.5%左右,到2020年达到4.2万元左右。

  创业是民生之源。纲要提出,实施全民创业工程,重点推进大学生、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引进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四大行动计划”,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加快生存型创业向发展型创业转变,支持城乡劳动者创业50万人,带动就业250万人。

  与此同时,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探索制定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政策,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75%左右。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划拨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探索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措施,实现长期平稳运行。

  纲要还首次提出建设“健康江苏”,围绕人人享有更高水平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省级试点,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序拓展城乡居民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十三五”末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最低标准高于国家规定水平。开展医师多点执业和智慧医疗建设,推动每个家庭拥有一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一张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一张功能完善的健康卡,持续获得便捷优质的生命全过程服务。

  改善生态环境是各方关注的焦点,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根据纲要,我省将全面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推进燃煤锅炉达标整治,大幅削减燃煤污染物排放,2017年所有煤电机组实现达标排放。到202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19%,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降低10%。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20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8%。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敏感区探索取消GDP考核,逐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肖姗刘晓吴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