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城镇力争2022年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26.04.2019  16:11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制定发布了《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以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国家水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方案提出以华北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力争到2022年京津冀地区城镇全面实现采补平衡。

方案强调,要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划定水资源承载能力地区分类,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合理确定经济布局、结构和规模。

方案提出,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实施轮作休耕,适度退减灌溉面积,严格限制开采深层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在生态脆弱、严重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区,严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推进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以华北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到2022年,京津冀地区城镇力争全面实现采补平衡。

此外,方案要求要加强再生水、海水、雨水、矿井水和苦咸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强制推动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并严格考核;严禁盲目扩大景观、娱乐水域面积,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在沿海地区,高耗水行业和工业园区用水要优先利用海水,在离岸有居民海岛实施海水淡化工程,严重缺水城市可将海水淡化水作为市政新增供水及应急备用的重要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