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发布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05.06.2018  18:20

  方案明确了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要求、防治责任和防治措施。一是各地政府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体责任,强化组织保障,细化防治任务,落实防治措施。二是要及时修订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逐点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单点防灾预案。三是国土、建设、水利、安监、交通、旅游、教育、气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检查督导,主动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处置工作。四是各地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活动的监管,对经评估认为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建设工程,严格督促落实设计、施工、验收“三同时”要求,避免因工程活动新增地质灾害隐患。五是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切实开展以前兆识别、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防治专业队伍的履职尽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