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国庆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5.09.2018  19:43

 

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浙水安办〔2018〕9号

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国庆节期间水利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属各单位:

2018年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水明发〔2018〕19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明电〔2018〕6号),现结合我省水利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切实落实安全责任,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极端认真负责的精神,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贯通到各个环节。要根据节日的特点和各地实际,认真制定“国庆”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基层督查检查,持续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节日期间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二、突出水利重点领域,强化安全监管

要进一步加强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在建工程、水库大坝、供水工程、农村小水电,特别是水利风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全时段、全员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措施,杜绝为了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作业。加强对高边坡、深基坑、高空、洞室、爆破等作业重点部位的现场管理。加强办公及文体活动场所、集体宿舍、职工食堂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防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加强水文测验、勘测设计等安全监管,做好工程车辆船舶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交通安全。

        三、深入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地、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水利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等专项整治。要切实落实检查责任,对每一个单位(项目)、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都要全面覆盖,认真查找问题和隐患。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列出清单、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对危及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停工、撤出人员并落实监控措施。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

      四、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演练,落实应急资金、物资和队伍。要充分利用报刊栏、水利网、短信、微信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浙江省水利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