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印发2016年农机化工作要点

04.03.2016  16:06

  为扎实推进2016年各项农机化重点工作,努力实现“十三五”农机化良好开局,推动全省农机化健康快速发展,为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装备支撑,近日,省局研究制定了《2016年全省农机化工作要点》。 

  一、积极落实农机化各项扶持政策

  (一)认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围绕“缩范围、降定额、促敞开”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普惠补贴制度,以粮食生产机械为补贴重点,科学确定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和补贴标准。完善农机报废更新政策,提高节能、环保、安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水平,推进农业机械节能减排。

  (二)扎实推进农机金融保险政策。贯彻实施《江苏省农机综合保险条款》,组织开展农机综合保险试点,建立农机保险投保理赔操作规范,扎实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工作。加强与财政、金融机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农机金融、租赁等扶持政策和实际操作办法研究,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着力破解农机化发展融资难题。

  二、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

  (三)积极开展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意见》,启动实施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省推进工程,建设10个左右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完善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体系。

  (四)加快推进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带动作用,加快小麦种植复式联合作业机械、粮食烘干机械、水稻插秧机、高地隙自走式喷杆植保机械的示范推广步伐,不断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加强农机农艺配套,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机插秧(小麦机播)技术、谷物烘干技术、高效植保机械化技术推广力度,提高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

      三、大力推进高效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

      (五)大力发展以设施蔬菜为重点的园艺机械化。围绕实施“菜篮子”工程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开展试点示范,各市建设1个以上蔬菜生产机械化示范点,争取全省建成20个示范点。根据已制订出台的秧草、西红柿、辣椒、香沙芋、茶园生产管理等高效设施农业关键环节的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强化机艺融合,着力解决主要环节生产机械化。

      (六)加快特色产业主要环节生产机械化。紧跟本地特色产业,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省现代科技示范基地,整合畜牧、渔业、林业等部门资源,积极组织演示会、展示会、培训会等活动,着力提升畜牧业、渔业、林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等主要环节生产机械化水平。

      四、扎实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农机深松整地

  (七)认真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坚持“夏季麦秸秆还田为主、秋季稻秸秆适度还田”的原则,扩大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机插秧技术的应用成果,稳步提升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集成小麦机播技术的应用水平,全省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超过4000万亩。加大农机深翻、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示范推广力度,完善并规范技术路线,切实提高作业质量和效果。完善“行政检查、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核查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强化监督考核,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八)扎实推进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完善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政策,力争完成农机深松整地面积90万亩。

  五、稳步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

  (九)组织好关键农时季节机械化生产。以抢收抢种为重点,抓好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工作,指导农机维修点、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服务主体做好机具保养、检修和机务管理工作,确保机具以良好的状态投入生产作业。开展农机跨区作业市场调研,做好信息引导、机具调度、供油、抢修等服务保障工作。

  (十)培育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引导和支持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机大户等农机经营服务主体发挥机具、人才、技术优势,整合资源、互惠合作,因地制宜发展土地集中型、合作经营型和统一服务型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有条件的农机合作社入选省级、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库,参加省级、国家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活动,全省新增示范农机合作社200家以上。

  (十一)着力提高农机维修服务水平。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建设农机维修网点。支持和引导规模较大的农机企业在涉农县建设农机维修服务中心,省级对50个维修点实施补助。深入推进“企社共建”,抓好农机合作社维修和机务管理人员培训,不断增强自主维修能力。

  六、推进“互联网+”农机管理信息化进程

  (十二)搭建农机生产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整合和开放全省农机生产管理应用数据,搭建全省农机生产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并做好与全国管理服务平台的对接,逐步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信息资源共享。

  (十三)加快信息化在农机生产中的应用水平。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质量和面积实时监测试点。扩大物联网技术在水产养殖、茶叶等生产过程机械化技术的集成应用,以信息化提升农机化。

  七、切实提高农机安全质量水平

  (十四)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加强和改进变拖安全监管措施,严格实行变拖存量管理,有效查处拖拉机无牌无证、脱检脱保等违法行为。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完善农机安全综合治理方式和基层农机安全管理体系。改进和完善“江苏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服务功能,推广应用农机安全监理移动执法终端,试点开展拖拉机违章处罚违法记分、检审信息短信提醒服务。加强农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改善农机安全监理装备,推行便民服务和免费监理。

  (十五)着力提升农机产品质量。进一步规范农机试验鉴定程序,严格鉴定标准,完善鉴定手段,提升农机推广鉴定监管水平。组织农机质量投诉监督“3·15”、农机打假和农机放心消费创建等系列活动,开展以烘干机、秸秆还田机等为主的质量调查和评价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积极开展农机人才培训工作

  (十六)推进农机化人才培训工作。加大各级推广服务、培训鉴定、安全监理机构一线业务干部和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全年培训农机实用人才20万人次。认真办好第三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农机修理工竞赛暨第五届全省农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十七)抓好职业技能获证奖补工作。以提高农机实用技能和合作社生产经营能力为重点,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获证奖补工作,全年完成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1.9万人次以上。

  九、加强农机化水平监测评价

  (十八)认真组织农业机械化水平监测评价。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八项工程”建设要求,修订完善农机化水平监测评价办法,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加强农机化管理统计规范性指导,严把数据源头质量关,在采用层层汇总逐级上报全面统计调查的同时,适时开展抽样调查,提高基础性数据统计质量,增强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