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01.12.2014  22:12

杭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统计局,局机关各处室、中心:

      为认真组织实施2014年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局党组深入开展“三提六型”活动的要求,保证我市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不断规范统计调查行为,进一步推进统计改革和发展,保障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氛围,现将《2014年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14年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2014年全市统计稽查工作计划

 

杭州市统计局

2014年1月29日

 

附件1

2014年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全国和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统计依法行政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法治杭州”的要求,紧紧围绕局党组深入开展“三提六型”活动的要求,以创建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不断深化统计依法行政,促进统计“六五”普法,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夯实基层统计基础,优化统计执法队伍,努力为我市统计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推进、统计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进一步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积极创新统计普法教育形式。市局将积极探索网上统计普法的方式,建立集网上完成规定统计普法学时、网上进行统计法知识测试、自动阅卷打分及汇总统计普法成绩等功能为一体的统计普法网上学习平台,进一步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各区、县(市)统计局也要因地制宜,积极创新统计普法方式,进一步加大统计普法的力度,确保本地区统计“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突出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工作。市局将积极争取市依普办的支持,举办市级部门领导干部统计普法讲座,继续在市委党校举办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培训班。各区、县(市)统计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对领导干部统计普法实施方案,进一步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党委组织部门、依普办、党校的重视和支持,将依法统计知识纳入今年当地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人大法制讲座、领导干部培训班及公务员普法考试的内容之中,并积极配合做好与之相关工作。

      (三)深入开展机关干部学法活动。市局将以处室集体学法与个人学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与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活动,以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普法考试等形式,深入组织开展机关干部学习通用法律知识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活动,做到学法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

      (四)大力抓好基层单位统计普法教育。市局将通过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继续教育、举办乡镇(街道)统计员培训班等方式,开展基层统计单位有关人员统计普法教育工作。各区、县(市)统计局要结合统计基础建设、统计稽查、统计年报会、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继续教育等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抓好基层统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和统计法律素质。

      (五)广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市局将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载体,创新宣传方法,拓宽宣传渠道,并以《统计法实施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契机,结合普法“六进”活动,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有关统计法制的宣传和教育。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在继续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统计法制宣教的基础上,注重创新统计法制宣教方式、方法,为全面完成统计“六五”普法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二、进一步强化统计行政监督检查工作

      (六)继续开展统计工作巡查。市局将以规范区、县(市)统计局、市级部门、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规范、统计管理、基础建设、经费保障等为重点,继续抽取3个区、县(市)和2个市级部门开展统计工作巡查。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围绕当前统计工作存在的困难,特别是要针对一些地方、部门、单位统计工作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经济普查等工作的开展,加强统计监督检查,要组织对乡镇(街道)及部门的统计基础建设、数据质量等情况进行统计工作巡查,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巡查在促进统计法贯彻实施中的重要作用。

      (七)不断深化统计稽查工作。市局将积极发挥“1+X”统计执法机制的作用,市统计执法支队将统计稽查纳入常态性工作,制定经常性统计稽查计划,以规范基层企事业单位统计从业资格、统计报表填报、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为重点,按月组织开展对基层企事业单位的统计稽查。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增加专职执法力量,将统计稽查纳入常态化管理,加大经常性统计稽查工作的力度。

      (八)加大查办统计违法案件的力度。市局将加大查办统计违法案件的力度,对查办的典型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以切实提高统计执法办案的威慑力,维护统计法的严肃性。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加大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力度,对情节较重和严重的统计违法行为,一经查证属实,都要依法追究统计法律责任。

      (九)认真落实案件管理有关规定。市局以及各区、县(市)统计局要认真执行《统计执法检查规定》有关规定,在查处重要统计违法案件时,应及时向上一级统计部门和当地政府法制部门报告和备案,认真落实重要统计违法案件立案报告和结案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办情况通报制度。

      三、进一步推进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工作

      (十)抓好乡镇(街道)省级示范点建设。市局将继续巩固全市统计调查工作先进乡镇(街道)创建成果,抓好2013年度全市统计调查工作先进乡镇(街道)的考核、第一次复评工作以及2012年度全市统计调查工作先进乡镇(街道)第二次复评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省级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示范点建设实施意见,将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工作与创建省级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示范点相衔接。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在省、市局部署下,认真抓好全市统计调查工作先进乡镇(街道)创建成果的巩固和提升工作,积极做好省级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示范点的培育工作,推进本地区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十一)不断深化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市局将组织一次村(社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专项检查,认真总结村(社区)开展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以来的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加以完善和改进,不断深化村(社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各区、县(市)统计局要结合本地区村(社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际,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村(社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村(社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政府购买社区统计服务机制。

      (十二)全面推进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市局将结合各专业统计电子台账的推行,认真抓好全市统计诚信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扩大企事业单位的参与面,通过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统计行为,夯实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基础。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全面推进本地区统计诚信单位创建工作,不断完善本地区统计诚信单位创建的标准和条件,抓好对创建单位的指导和帮助工作,严格把好审核关。

      四、进一步夯实统计依法行政基础工作

      (十三)全面完成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任务。市局将按照《杭州市统计局创建杭州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与市法制办的联系与沟通,倒排时间,逐项抓好落实,确保顺利通过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考核,全面完成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任务。各区、县(市)统计局要根据当地法制部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统计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争创建当地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十四)进一步规范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市局将继续按照市纪检、监察、法制部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在确保市本级统计行政权力网上规范、透明、高效运行的同时,加大各区、县(市)统计局统计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监督和管理的力度,全面提高我市统计依法行政的水平。各区、县(市)统计局应严格执行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凡符合一般程序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必须进入权力阳光运行电子政务系统操作,不得用简易程序替代。

      (十五)不断健全统计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市局将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行政职能,规范行政行为,积极打造阳光行政。建立约谈制度,制定约谈程序,规范约谈方法,适时在全市推行约谈制度。做好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等一批统计依法行政相关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审查和备案工作。完善和细化有关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法律文书。各区、县(市)统计局要按照市局部署和当地法制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行政职能的清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审查和备案工作,积极推行约谈制度,进一步规范依法统计行政行为。

      (十六)继续深化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市局将继续深化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改进统计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模式,尤其是针对2013年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在全市开展“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各区、县(市)统计局要认真做好统计行政处罚案卷的自查、整改落实工作,不断提高统计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水平。

      (十七)强化统计法制业务培训工作。市局将举办一期统计执法技能培训班,系统地对全体统计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培训。进一步强化统计法律和专业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与能力。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的统计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十八)切实加强对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市局将修改和完善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区、县(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力度,加强对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各区、县(市)统计局要从推动统计事业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高度来谋划统计依法行政工作,把它当作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系统工程来抓,要列入班子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完善统计法制机构,充实统计法制力量,推进本地区统计依法行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2

2014年全市统计稽查工作计划

 

序号

实施稽查的统计部门

稽查单位计划(个)

1

杭州市统计局

100

2

上城区统计局

50

3

下城区统计局

50

4

西湖区统计局

50

5

江干区统计局

50

6

拱墅区统计局

50

7

萧山区统计局

60

8

余杭区统计局

60

9

富阳市统计局

50

10

临安市统计局

50

11

建德市统计局

50

12

桐庐县统计局

40

13

淳安县统计局

40

合计

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