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01.03.2019  23:14

浙自然资明电〔2019〕4号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2018年12月入冬以来,我省出现历史罕见阴雨寡照天气,2月份,全省各地共发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18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关于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袁家军省长关于严密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范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全省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全国“两会”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当前发生地质灾害风险较高,又正值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抓好“两会”期间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是自然资源部门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政治自觉、忧患意识和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分析、科学研判地质灾害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主动将地质灾害各项防范工作落到实处,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的要求抓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政府,迅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要针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山区人口集聚区、重点巡查区、农村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点、正在实施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新隐患点和防灾薄弱环节,要按照“一点一案”的要求,落实防控措施,设立醒目、固定警示标示牌,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

三、以专群结合的方式抓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降雨情况,加强与同级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合作会商,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乡、村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体系作用,进一步落实群测群防机制,提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要充分利用短信、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发布预警信息,确保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达给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威胁的群众,确保预警信息发布全覆盖。

四、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抓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和信息报送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主要人员要进岗到位,确保政令畅通。要组织专家技术组随时待命,一旦发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及时有效开展灾害应急调查,做好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信息,严格落实灾险情速报、灾情统计制度,第一时间将突发灾情、险情信息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坚决防止瞒报、漏报行为。

全国“两会”期间,省厅将组织对有关县(市、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抽查。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3月1日 


3月1日18时至3月2日18时,杭州市淳安县、建德市、桐庐县,金华市兰溪市、浦江县、婺城区,衢州市开化县、常山县、衢江区、柯城区、龙游县、江山市部分地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较高(黄色预警)。请密切关注降雨情况,  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