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档案局馆提出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16.03.2017  15:36
2017年海南省档案局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省委六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全面从严治党新任务新要求新精神,坚持认清大势、服务中心大局,做到省委省政府和局馆重点工作推进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紧盯新形势新特点,从严压实“两个责任”,准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纪律、明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和整治庸、懒、散、奢、贪,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无死角”“全覆盖”,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实现全省档案事业“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支撑和保障。

      一、坚持教育引领,强化廉政意识,筑牢廉政思想防线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的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系统学习全会文件、学习讲话原文,认真领悟全会精神的精髓要义、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不断深化认知、认同,时刻保持理论清醒,提高思想觉悟,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和作风修养,自觉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理念,努力构建“不想腐”的廉政生态。

        (二)持续抓好党章党规学习。不断深化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将党章党规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经常性、长期性的重点内容,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总遵循,着力增强党章意识、党员意识,认真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专题学习教育。注重学原文、权威解读、系列评述;组织专题研讨、知识竞赛,学思践悟,准确把握道德标准、行为规范、纪律底线,牢记“四个必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使党章党规植入“”、见于行。

        (三)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坚持以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廉洁自律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主线,认真开展“反腐倡廉”主题宣传、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突出以正面教育为主,充分运用局馆教育载体,建立反腐倡廉宣传平台,大力传播优秀廉政文化,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为范例)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高尚人格、优秀品德,立“清廉之镜”、树“上进、知止、守正”之风。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刻汲取教训、自觉警醒,做到“警钟长鸣”,努力推进局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制度化经常化。

        二、强化担当意识,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一)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落实党风廉政责任首先在明责,做到心中有责,树立责任意识,构建清晰责任体系。海南省档案局馆将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调整“海南省档案局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修订完善《海南省档案局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规定》和《责任清单》,细化具体责任内容、规范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局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序开展。

        (二)注重加强组织能力与作风建设。聚焦中心大局、围绕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具体要求,不断加强局馆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机关纪检干部队伍的能力与作风建设,突出“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注重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思想、理论、作风和业务素质,强化正义感、是非观、原则性,着力建设一支理论清醒、思想纯洁、作风优良、业务过硬、政治坚定的领导干部队伍和纪检监察队伍,充分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好队、“”好向,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成政治任务、政治责任,牢记在心头上,时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做到有担当、能担当、敢担当。

        (三)着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认真落实《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一项主要政治任务。党组领导班子和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以身作则,带头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把握规律、特点,精心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做到方向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坚持抓经常、经常抓,常抓教育、监督、执纪、问责,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氛围不淡。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等制度,持续抓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局馆处室(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评议考核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坚持制度治党、制度治廉、制度反腐,注重积累和总结工作经验,推进局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化。

        三、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见成效

        (一)坚定不移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实施《海南省省直机关执纪检查工作意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紧盯机关作风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特别是隐性、变形“四风”问题,深入开展庸、懒、散、奢、贪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整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中自身查找、群众反映和领导指出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改精神懈怠、纪律松懈、作风散漫、宗旨意识淡漠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坚决遏制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等不良风气和行为,进一步深入查找、整改发生在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和生活中的“不严不实”问题,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推动机关作风全面好转。

        (二)注重预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准确认定局馆机关廉政风险点、精准界定风险等级。根据局馆机关机构、岗位设置及对应“职、权、责”,充分衡量履职、用权环境及过程中可能遇到和发生的情况,深入分析廉政风险发生机率、危害程度,确定廉政风险点、划分风险等级,制定《海南省档案局馆岗位廉政风险点审定表》,完善监督、管控措施,突出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人员、重大职务活动的监管力度,注重抓好事前教育、勤提醒,事中监督、多敲打,事后审查、严把关,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防止问题被掩盖、积压。积极引导重点岗位人员坚守职业道德、公仆本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时时事事不僭越规矩、不跨越“底线”、不触碰纪律“红线”,始终把纪律和规矩印在脑海里、刻在心坎上。

        (三)防微杜渐,坚持抓早抓小抓实。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实现监督由“八小时”以内向“八小时”以外延伸,着重盯紧年节假期,注重抓好节前思想教育动员、重申制度规定,明确行为规范;盯紧“管财、管人、管物”和重大项目、执法检查、窗口服务等主要职业活动的责任落实情况,深入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及时有效掌握情况,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责必问、违责必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防止由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扎实做好《“抓早抓小”查处问题统计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月报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月报表》等的统计和情况分析工作,及时通报、上报情况,深入推进局馆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不断深化机关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贯彻《海南省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实施办法》,着力推进省档案局馆机关拓展服务功能、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益,不断强化档案业务指导、档案法制宣传、档案查阅利用工作,办好“教育基地”、大型档案文献展览,扎实践行服务承诺,广泛征求机关和社会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评价与监督,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对档案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全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机关形象。

        (五)坚持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针对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从严查处,不放松、不手软、不讲“例外”,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着重强化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责任,明确纪律审查方向和重点,严格按照五种方式分类处置问题线索,进一步规范审查流程,增强审查政治性、精准性,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确保掌握情况不迟钝,解决问题不拖延,化解矛盾不积压,充分发挥机关纪检监察作用,用好纪检监察这把“利剑”,努力构建局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