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22.12.2015  14:06

  今年以来,我省旅游业快速发展,预计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游客出游人数将进一步增长,出游时间更加集中,出游形式更加多样。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部署,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确保广大游客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做好假日旅游安全工作

  元旦、春节将至,不少地方都有群众聚集的节庆娱乐活动,各地旅游部门一定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在当地政府统一安排下,会同相关部门部署组织开展节前旅游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大型群众性活动,完善并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坚决避免涉旅重特大事件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确保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两节”期间人员聚集多、群众疏散压力大,各地旅游部门要严格管控大型群众性的旅游节庆活动,要制定和落实安全工作措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防火灾、坍塌和拥挤踩踏事件发生;各地旅游部门要主动配合安监、公安、消防、质监等相关部门,落实景区承载量控制制度,加强旅游景区人员密集时段的疏导,落实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的防范措施,开展冬季防火为重点的景区安全督查工作;加强旅行社租用车辆的安全检查,规范租车、规范用车,完善应急预案,努力消除旅行社团队用车的安全隐患。

  三、做好值守,及时应急旅游突发事件

  各级旅游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旅游值班电话,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岗位责任制,如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建立旅游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及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规定及时上报,迅速启动响应,科学有效处置,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