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五水共治”防洪水、保供水实施计划的通知

15.02.2016  19:05

浙江省水利厅文件

 

浙水治〔2016〕1号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2016年“五水共治

防洪水、保供水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完成“防洪水、保供水”各项目标任务,我厅牵头制定了《2016年“五水共治”防洪水、保供水实施计划》,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结合实际,制定本市2016年度实施计划,于2016年2月底前将年度实施计划报送我厅,并报省治水办。

同时,请各市水利局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五水共治”防洪水、保供水实施计划分解落实工作的要求》(见附件4)将实施计划分解到辖区所属县(市、区)水利局、到月、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附件:附件1、2、3

附件:附件4

   

 

   

浙江省水利厅

2016年2月3日

 

   

 

 

 

浙江省2016年“五水共治”防洪水、

 

保供水实施计划

 

根据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决策部署,为确保完成防洪水、保供水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2016年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和“山水林田湖是一个共同生命体”思想理念。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重大战略决策,按照五水共治“三步走”总体部署,以防洪水、保供水为水利工作主线,以“五原扩排”、“六江固堤”、“八大引调”、“十库蓄水”、“千塘加固”、“双百万节水灌溉”等防洪水、保供水工程建设为重点,着力抓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带动面上项目整体推进,重点解决防洪供水突出问题,着重提高防洪排涝能力,提升水资源保障水平,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提供有力的水利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防洪水。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实施“五原扩排”、 “六江固堤”、“千塘加固”等三类防洪水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上蓄、中防、下排”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提高流域、区域整体防洪排涝能力。

1 、“五原扩排”工程。 按照“三年明显见效、七年实现质变”的总体目标,大力推进杭嘉湖、萧绍、宁波、温州沿海、台州沿海等五大平原骨干排涝工程建设。杭嘉湖地区继续重点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工程;萧绍平原新开工绍兴市袍江东入曹娥江工程,继续推进柯桥区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上虞区滨江河-沥北河整治、上虞区虞东河湖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宁波平原以姚江流域防洪排涝为重点,新开工姚江上游西排工程,继续大力推进余姚市扩大北排、鄞奉平原排涝等工程,四明湖水库下游河道整治一期工程力争主汛期前发挥作用;台州沿海平原新开工路桥区青龙浦排涝工程,继续推进临海市大田平原排涝、洪家场浦排涝调蓄、东官河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温州沿海平原新开工温州市温瑞平原西片排涝、东片排涝、苍南县江南垟平原骨干排涝等工程。通过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向海、向江排洪能力,全省新增入海强排能力100立方米/秒。

2 、“六江固堤”工程。 加快钱塘江、瓯江、甬江、椒江、飞云江、鳌江等六条独流入海河流治理,继续完善流域区域防洪封闭,提升江河干流防洪御潮综合能力。继续推进海塘安全鉴定和配套加固,保障海塘工程运行安全。新开工衢州市本级衢江治理二期、文成县飞云江治理二期、鳌江干流治理平阳县水头段防洪工程等,继续推进杭州市萧山区浦阳江治理、富阳区富春江治理、甬江治理、瓯江治理等工程建设。全省完成海塘干堤加固100公里。

3 、“千塘加固”工程。 一是继续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开工安吉县赋石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续建兰溪市芝堰、临海市溪口等水库除险加固,诸暨市安华水库通过蓄水验收。二是加快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建设,新开工富阳区鹿山闸除险加固,续建嘉兴市上河、苍南县舥艚水闸除险加固,富阳区青云桥、临海市大田港等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完工。三是大力治理屋顶山塘,确保防洪安全,新增恢复蓄水能力。四是大力推进圩区整治工程建设,配套实施圩堤加固、水闸和泵站更新改造,进一步提高低洼易涝区的防洪排涝能力。全省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00座,山塘整治400座,圩区整治面积30万亩。

(二)保供水。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布局,合理开发、调配水资源,重点推进“八大引调”、“十库蓄水”、“双百万节水灌溉”等三类保供水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城乡供水安全和农业灌溉保障水平。同时,积极推进上游源头的清洁水源涵养和生态水量调控,努力通过提高枯水期河道流量提升水生态、水环境、水景观。

1 、“八大引调”工程。 以杭州千岛湖配水工程为龙头,加快引调水工程前期和建设,进一步优化全省水资源配置格局。浙北区片,全面推进杭州千岛湖配水工程建设,加快嘉善太浦河取水二期工程建设,完成嘉兴域外引水工程可研批复;浙东区片,开工建设舟山大陆引水三期工程,加快宁波市水库群联网联调工程建设;浙中区片,加快建设永康北部水库连网工程,完成四大坑水库和主管线一期工程;浙西区片,着眼于提高江河源头市县城镇的原水供给能力,基本完成江山市峡口水库引水工程管道铺设,完成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可研审查。

2 、“十库蓄水”工程。 着力提高流域上游源头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原水供给能力。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永嘉县南岸、开化县钱江源、庆元兰溪桥、宁海县清溪等10座大中型水库前期工作,确保“十三五”期间全面开工。新开工建设台州市朱溪、松阳县黄南、龙游县高坪桥、三门县东屏等4座大中型水库,加快推进缙云县潜明、临海市方溪、宁波市慈西、通济桥水库综合整治一期等6座水库建设,新昌县钦寸水库、诸暨市永宁水库力争下闸蓄水,平阳县顺溪水库完成工程扫尾。

3 、“双百万节水灌溉”工程。 以农业生产需求为导向,以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主功能区、旱粮生产基地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灌排工程建设。抓好高效节水灌溉“两个百万”工程、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任务,加快推进灌区渠系及配套建筑物和“一高四小”工程建设,加强水利血防工作。全省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35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20万亩。巩固“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成果,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从工程建设标准到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改善7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条件。

4 、城镇保供水目标任务。 继续实施“提工艺、重改造、扩范围、增能力”四大工程。全省新建供水管网500公里,改造供水管网500公里,新增供水能力100万吨/日,改造供水能力27万吨/日。

(三)治污水。以水系连通、岸坡整治、生态修复等措施为主开展农村水电站生态治理、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合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开展生态水电示范区建设,实施“百河综治”工程,大力推进河湖清淤。以16条(片)中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为重点,结合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集中连片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全省完成河道综合整治2000公里,生态修复水电站40座。

(四)抓节水。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强化节水管理制度执行,持续推进节水基础性工作,启动第二批20个县(市、区)的节水型社会建设。

在推进防洪水、保供水工程建设的同时,各地要重视并加强非工程措施建设。要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通过全面建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从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制、安全评估、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监督检查、达标考核等全过程、各环节实行标准化控制和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坚持共参共享,更加重视动员广大群众参与防汛抗灾,进一步深化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体系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主动防灾避险意识,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完善水利工程长效管护机制,在2015年各设区市市本级及辖区内50%以上的县(市、区)已经完成出台公益性(含准公益性)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资金保障政策的基础上,其余未完成的县(市、区),2016年年底前要全面完成政策出台,并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要以“河长制”为抓手,进一步健全河道保洁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治水工作作为经济社会中心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抓好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推进防洪水、保供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要进一步细化分解2016年度实施计划,制定项目表、时间表和责任表,把治水目标任务和完成情况作为评价各级政府部门业绩的重要内容。要以“千人万项”专家蹲点服务指导为重要抓手,创新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五水共治”水利建设。

(二)加强要素保障。各地要抢抓“五水共治”重要战略机遇期,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调动各方积极性,及时破解重大水利项目制约因素。要充分利用好项目审批权限下放、重大设计变更简化程序、建设用地“先占后补”“先用后补”政策等,加大项目前期力度,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要深化改革,两手发力,一是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二是要积极争取中央专项建设基金、金融政策支持,三是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更多参与防洪水、保供水领域建设。

(三)突出系统治理。治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水中与岸上协同、流域与区域统筹、城市与农村兼顾、开源与节流并重,加强规划和实施层面的协调,流域上下游、左右岸要弘扬团结治水精神,从全局出发,相互支持,实现共赢。要强化以流域为单元的系统治理,以规划为依托,统筹安排项目实施,推行流域系统治理、集中连片推进,确保治理一条成一条、建设一片成一片。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五水共治”的重大意义和实际成效。要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建设专题报道,及时宣传治水工作的重点和亮点,有节奏地掀起一轮又一轮高潮,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治水工作的良好氛围。 

 

 

抄送:省治水办,省级有关部门,各市治水办,有关县(市、区)政府,各市、县(市、区)水利局。

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6年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