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查获非法生产销售“荣龙”牌速凝剂

24.07.2017  11:11

平阳县局日前查获非法生产销售“荣龙”牌LH-1速凝剂袋2480件62吨,由于涉嫌刑事犯罪,该案件已依法移送平阳县公安局处理。

平阳县局鳌江分局接到投诉举报称,平阳县鳌江镇梅溪清桥村某厂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的商品。鳌江分局执法人员前往实地进行执法检查。经检查,该厂有“荣龙”牌LH-1速凝剂280袋,未使用的外包装袋210件。随后,平阳县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在鳌江镇岱口路口某货车上查获该厂在运输途中的“荣龙”牌LH-1速凝剂600袋。经调查,当事人王某于2017年3月开始,在未取得真实有效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情况下,在鳌江镇梅溪清桥村某厂非法生产销售”荣龙”牌LH-1速凝剂袋2480件,合计62吨,违法经营额达55800元。

荣龙”是山西龙辉建材有限公司所注册的商标,依法对其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平阳县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平阳县公安局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