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三箭齐发”助力旅游名县建设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09.12.2015  16:45

  今年以来,该县把旅游业作为“服务业兴县”战略的龙头产业来抓,积极探索建立旅游产业引导基金等有效举措,全面促进旅游名县建设。1-10月,全县共接待游客851.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67亿元,同比增长49.2%。农家乐、乡村游等旅游新业态持续火热,截止10月底,全县建有农业休闲园23家,接待旅游总人数12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40.76亿元,同比增长33.5%。
  一是出台扶持政策。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旅游名县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旅游名县建设扶持办法(试行)》等一系列促进旅游发展的政策文件,县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到2020年前,每年以10%递增,用于景区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游憩设施的保养维修、旅游宣传营销等,通过五年努力,实现平阳旅游“115”发展目标。
  二是建立产业基金。安排1亿元旅游产业引导基金,用于股权投资开发旅游项目与招商引资项目的扶持奖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外资和社会资本投入旅游景区(点)开发,新建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按相关程序完成报批手续的非政府性景区(点)开发项目(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除外),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按实际投资额的3%一次性给予扶持奖励,但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三是鼓励评级创优。鼓励旅游景区创A,饭店、客栈(民宿)评星创优,如,升级为国家3A、4A、5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200万元。同时积极引进旅游人才,凡获得中、高级导游员和外语导游员资格,在平阳从事导游工作满两年,每年累计带团时间在30天以上的在职导游员,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万元、2万元。(平阳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