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平湖村监委着力提高监督“含金量”

02.06.2015  21:26

  “你们在未办理有关变更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增加工程量,隐蔽工程的确认未经过实地抽点开挖检测,这些都属于违规行为……”近日,嘉兴平湖市林埭镇纪委会同镇规划建设办、经管办共同约谈某项目施工单位,及时纠正了一起村级工程变更事宜,避免了村集体经济6万多元的损失。

  说起这次监督,林埭镇纪委负责人告诉记者,多亏了村监委这双“辅助眼”。原来不久前,共和村村监委对在建的三村联建工程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项目施工单位提交的一张工程变更单,增加地坪735立方米塘渣,总价6万多元,既未经过建设单位确认,也没有经过实地检测。于是,村监委便把发现的情况及时向村两委及镇纪委进行了书面报告。

  而在该市当湖街道塘桥村,村监委对发现的问题也是毫不留情。在跟随监理人员一起监督验收一条新建水泥路路基时,村监委主任王金秀当场指出其塘渣厚度不达标:“塘渣厚度实测29厘米,合同要求为35厘米;道路路面硬化实测最薄处只有9厘米,合同要求为15厘米;路面平整度较差,且压实度不够等。”目前,施工单位平湖市森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已根据整改通知书进行了全面整改,并再次提请村监委进行验收。

  “在工程建设领域,村监委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只是他们履职的一个缩影。”平湖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村监委成员,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于村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于村干部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必须及时向镇纪委进行书面报告,必要时可向平湖市纪委直接报告。

  为了提升监督检查和问题报告的“含金量”,平湖市独山港镇纪委还探索建立了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监督的内容和重点。以菜单化方式罗列了在村集体资金及票据管理、经营性资产资源出租管理、村级工程项目管理、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和其他事项共五个方面35项负面清单内容,要求村两委做到令行禁止,要求村监委对照清单,加强重点监督检查。

  现在,村干部和村民都普通感受到监督带来的实效。今年初以来,平湖市86个村监委将监督关口前移,已发现、上报、纠正问题13个,避免村集体经济损失30余万元,镇纪委由此约谈提醒及问责村干部7人。

  “这不仅改变了村两委干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状况,而且有效促进了镇级纪委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干部,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平湖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