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局三举措助力基层稽查迈上新台阶

10.05.2017  15:29

  为进一步适应严峻多变的稽查工作现状,满足新形势下的稽查工作要求,平湖市局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多措并举,不断强化基层办案力量,及时解决基层执法的突出问题,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能力。截止到4月底,平湖市局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11起,其中大案37起,罚没款175.38万元。
   一、以成立稽查中队为契机,整合执法资源。 平湖市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稽查中队建设的意见》,抽调业务素质过硬、办案经验丰富的干部正式组建了各所(分局)稽查中队。进一步明确稽查中队和监管组之间的事权分工,由稽查中队专职开展辖区内的稽查办案、消费纠纷调解以及违法行为举报调查处理等工作,同时加强稽查中队和监管组间线索移送、处置结果运用等方面的衔接配合,建立以稽查办案为主体纵向协调、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有力保障案件办理质量,有效突破以往执法办案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二、以建设四个平台为载体,拓宽线索来源。 平湖市局进一步推行案件线索备案制度,依托乡镇“四个平台”扩大违法信息采集范围,搜集平台中由巡查、来电、来信、来访、网络投诉等渠道反馈上报的问题。规范案件线索管理,认真做好线索信息的分析研判,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进行查处,避免案源流失,提高案件线索的利用率和对违法行为打击的准确度。同时,集中分析具有普遍性、苗头性以及倾向性的问题,开展专项稽查行动,节约办案成本。
   三、以打造监管铁军为平台,提升办案水平。 平湖市局以锻造“五铁”干部队伍为契机,充分把握推行依法行政的新要求,全面提升稽查办案人员的履职能力。围绕监管铁军青年学堂为主线,不断拓展稽查人员法律法规学习、依法行政技能培训途径。规范案件查处程序、制作笔录、衔接证据、适用法规、处罚裁量等各个环节,做到办案责任、办案主体、办案行为、案卷管理“四规范”。不断强化稽查办案的纪律性,落实(所)分局负责人与执法办案人员逐一签订廉政责任书,加强执法队伍作风纪律及廉政教育,以严谨的作风和态度打造一支基层稽查“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