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出台意见促进楼宇经济加快发展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7.08.2015  11:56

  为促进产业、产城深度融合,推进新常态下区域经济新发展,近日,平湖市出台了《促进楼宇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平政发〔2015〕122号,以下简称《意见》),把引进和培育生产性服务业作为楼宇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

  《意见》指出要结合产业规划、特色产业区块、重点发展行业,以该市南市中央商务区、中心城区商贸圈、城北商务市场区等服务业集聚平台为依托,以“招商一批、盘活一批、管理一批”为工作重点和抓手,不断提升楼宇企业入驻率、工商注册率和地方财政贡献率。

  《意见》提出了加大楼宇经济扶持力度的七大政策:一是设立楼宇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二是鼓励楼宇引进企业总部和生产性服务业。引进企业对该市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经营业绩突出的,经审核同意后可实行“一企一策”予以补助。三是鼓励楼宇经济做大做强。经认定为重点和特色楼宇的,给予一定的财政扶持奖励。四是加大楼宇二次招商奖励力度。首次提出对楼宇经济招商中介服务方给予奖励。五是鼓励楼宇经济专业人才集聚。楼宇经济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经认定可享受相关引进人才的政策补助或奖励。六是完善楼宇功能配套服务。包括交通治安、办公环境、数据服务等配套设施的全面提升。

  在突出扶持政策的同时,《意见》还明确要建立健全促进楼宇经济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成立促进楼宇经济加快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抽调若干名干部脱产集中参与办公室工作,对重点楼宇和特色楼宇实行市级领导联挂“楼长制”管理制度,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并要求该市各镇街道、主体要建立楼宇经济发展工作机构,提供“一站式、保姆式、全过程”服务。

  今后三年,平湖市将以扶持政策为引导,以健全体制机制为基础,突出发展规模楼宇、品牌楼宇和特色楼宇,促进楼宇经济成为该市创业创新的重要平台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平湖市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