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关于全面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意见》

24.10.2014  15:00

  近日,我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全面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意见》(浙委发〔2014〕26号)。《意见》紧紧围绕“八八战略”和“两美”浙江建设等重大战略,富有建设性地提出“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奋斗目标,并分8个部分系统阐述了以深化林业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为“两大动力”,通过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发展现代林业经济和弘扬森林生态文明,全面实现生态林业完备、富民林业发达、人文林业繁荣的“三个林业现代化”,以及强化林业基层基础和强化任务落实为“两大保障”的现代林业发展模式。并在此框架基础上,针对每一块内容都有相应的具体改革和发展任务作支撑,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统领今后相当时间内全省林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1%以上,平原林木覆盖率稳定在20%以上,全省森林保有量达到9000万亩、林地保有量达到9900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有量达到4000万亩,湿地保有量达到1500万亩,林木蓄积量达到4.2亿立方米,森林植被碳储量达到2.8亿吨,林业行业年总产值达到8000亿元,以森林绿化美化为标志之一的生态系统初步实现良性循环。

  意见提出的主要任务:一是要深化林业经营体制、林权流转机制,深化林业金融、森林资源管理和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完善现代林业发展体制机制。二是要构建林业创新服务体系,实施种业创新工程,推进碳汇林业发展,加快智慧林业建设和创新发展林业生物技术,实施创新驱动,切实增强现代林业发展动力。三是要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平原和沿海绿化、湿地修复、森林抚育、珍贵树种、森林城市建设等重大工程,着力构建现代生态林业。四是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快林业主导产业发展,拓展林业产业集聚平台,建设一流森林休闲养生区,加强林产品市场培育和创新可食林产品管理,着力构建现代富民林业。五是要积极挖掘森林文化,打造森林生态文明示范区,切实保护古树名木和濒危动植物,着力构建现代人文林业。六是要稳定基层林业队伍,提升森林消防综合防控能力,提高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林业机械化水平,健全林业投入机制,完善税收扶持政策和林业中介服务,优化林业发展环境。七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治林和强化责任考核,切实深化林业改革、建设森林浙江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意见》的印发,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我省林业发展的高度重视,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它将成为我省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努力走出一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现代林业发展路子的指导纲领,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为此,省林业厅要求全省各级林业部门迅速组织认真学习,深入开展讨论,深刻领会《意见》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思想统一、目标一致、步伐整齐,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把浙江建设成为现代林业的样板区、森林生态文明的示范区,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