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洪巨平到温州调研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

09.06.2015  10:13

为切实做好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关于重视并加强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温76号)办理工作,6月5日上午,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洪巨平带领省人大内司委、经信委、公安、国资、建设、安监、消防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深入温州鹿城、瓯海调研,并主持召开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温76号建议调研座谈会。
  洪巨平常务副厅长一行先后深入鹿城区松台街道鹿城路499弄金球国豪大酒店员工宿舍、瓯海区景山街道景山组团居住出租房集聚区,对鹿城区企业单位散租出租房进行统租统管、瓯海区景山街道旅店式出租房和“以卡管房”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温州各级部门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尤其是在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上动了脑经、下了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调研座谈会上,洪巨平常务副厅长听取了省级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的发言,对加强出租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规范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要求。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23次集体学习时对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一手抓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手抓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制定完善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法规,推进火灾防控体系建设。要针对温州出租房火灾隐患量大面广和“通天房”性质特点,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把相关部门的力量整合起来,把能用的法律法规用好,把能用的措施手段用足,要探索推进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和综合执法,解决基层“看得到、管不了”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防范火灾事故。
  陈子浩总队长在座谈时代表省消防总队对李步鸣代表对消防工作的重视、关心表示感谢,对温州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的创新举措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陈子浩总队长指出,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多,占火灾总量的比重大,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因地制宜、标本兼治,全面抓好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管理、防范、监督、检查、奖惩措施的落实,要积极整合基层一线的消防安全管理力量资源,细化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业主房东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议案建议人、省人大代表、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步鸣受邀参加调研和座谈。省人大内司委办公室副主任马礼宝、省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叶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马勇军、省公安厅人口总队副总队长孙芝芳、省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部长周志忠,温州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黄宝坤,温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江辉,温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吴兴荣支队长、张拥军政委等参加调研和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