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委常委会学习习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01.06.2016  21:42

5月27日下午,海盐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宗局局长蒋菊斌作专题汇报。

会上,县委书记沈晓红就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发表三点看法:

一、深刻认识与领会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宗教工作在党和政府工作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党委要提高处理宗教问题能力,加强对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及时研究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落实宗教工作决策部署。

二、坚持贯彻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要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习总书记明确指出:“共产党员要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严守党章规定,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 党员干部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严守底线的唯物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