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忙出借银行卡 惹来莫名官司

14.07.2015  12:04
会泄露个人信息的忙还是别帮了   朋友来借银行卡,把一笔钱转进来又转出去,自己没签字也没得便宜,却惹上了麻烦官司。近日,陈某、冯某、缪某就这样被起诉到了杭州萧山法院。
  今年6月,陈某、冯某、缪某分别收到来自萧山法院一男子的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状上的原告都是同一人:鲁某。今年5月,鲁某要求三人分别归还其借款20万元,并支付利息7133元。
  三人交流了一下,却发现都不认识鲁某,便找到承办法官了解情况。
  原来,陈某、缪某有一共同的朋友金某。2014年12月底,金某向陈某、缪某借用银行卡,告诉他们有笔货款要从他们的卡中过一手。因大家都是好友,陈某、缪某都爽快答应。缪某将银行卡信息给了金某,陈某甚至直接把银行卡及密码全给了金某。
  之后,两人的卡中果然都有一笔18万元到账。金某联系缪某,要他将18万元转入周某的账户内,缪某照做。另一边,金某则直接拿着陈某的银行卡去了银行ATM机,将18万元转入了周某的账户。这件事,陈某、缪某都没有放在心上。
  这件事中,冯某与金某其实并不相识,为何也被牵连?原来,金某当时向朋友胡某借卡,但胡某表示自己没有相应银行的卡,就帮金某向自己的朋友冯某借了卡,也通过冯某银行转账的方式将18万元转入周某的账户。
  这一切看似无碍,钱在短时间内一进一出,与三人毫无相干,但麻烦就这样出现了。三人被起诉,感觉很委屈。问题的焦点就在金某身上。金某其实是中间的一道手,钱款转入账户的所有人周某才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
  其实,鲁某是做民间借贷生意的,周某是为鲁某放贷的帮手。2014年12月期间,鲁某因患病住院,周某到医院探望,表示有办法把鲁某手头的钱借出去,于是鲁某让周某办理此事。
  周某的朋友金某得知周某需要借卡,便向陈某、冯某、缪某借用了银行卡。周某将鲁某卡中的钱分别打入三人的银行卡内,又通过上述方式,全部转入自己的银行卡内。周某还分别在三张借条上签下了陈某、冯某、缪某三人的名字。
  被蒙在鼓里的鲁某见三人未还款,便把他们告到了法院。但实际上,鲁某与三人并不相识,借条中的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与实际信息均不相符,且借条中的签名并非三人所签。目前,鲁某向萧山法院申请撤回对陈、冯、缪三人的诉讼,三人协助鲁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