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院师生携手缙云、浦江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06.12.2016  19:03

国家宪法日扬宪法精神  校地齐宣传树宪法权威 

水院师生携手缙云、浦江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本站12月6日讯】12月3日、4日,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浙江水利水电学院30余名师生在该校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刘军和电气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胡惠庆的带领下,分赴缙云、浦江两地,面向市民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得到省水利厅、缙云县司法局、文明办和浦江县委宣传部、共青团浦江县委的大力支持。缙云县司法局局长章仕法、缙云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潘金喜、共青团浦江县委书记张坚兵、中共浦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方汶、共青团浦江县委副书记徐涛分别带领相关部门人员莅临现场。

 

  12月3日,在缙云县行政中心广场,12月4日,在浦江县文化广场,水院师生亮出了“宪法宣传日 普法我先行”“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宣传横幅,通过宪法宣传展板展示、宪法知识有奖问答、宪法宣传视频播放等方式向市民进行宣传。12块普法宣传展板前吸引了众多市民驻足观看,小朋友们在现场一字一句认真读着宪法宣传展板上的内容,志愿者们耐心地向市民答疑解惑。同时,水院还结合学科特色,同步组织开展了“水法”和水利、水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人潮涌动,两地市民都很踊跃地参与到活动中来,浦江县一位市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通过宪法宣传更加了解了宪法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意义,以后还要更主动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知识。和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结对的文明共建村缙云县福康村的村民们还想为来年的“宪法宣传日”排一场戏。

 

志愿者们身着红马甲在这冬日暖阳下成为最耀眼的色彩,来自电气工程学院的学生党员志愿者干嘉诚表示,作为当代大学生,要用法治精神和思维端正自己的行为,要通过自己的行动捍卫宪法尊严,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此次宪法宣传活动也结合了“双百双进”、“双万结对、文明共建”等活动的要求,通过校地合作,既使师生在服务地方过程中接受生动的思想政治教育,又成为提升地方市民文明素质、法律意识、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

 

据悉,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6年被评为浙江省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这是该校继获得全国水利系统“四五”“五五”普法先进单位、浙江省高校“五五”普法先进单位以来,再一次获得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荣誉,也是该校长期坚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结出的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