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批不动产权证书昨天发放两证变一证 市民办理业务更方便

13.06.2016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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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海盐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授牌暨不动产权证书首发仪式在海盐县行政审批中心举行。仪式上,三位市民拿到了海盐首批不动产权证书,据了解,这也是嘉兴市首次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记者在现场看到,海盐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标志着海盐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式实施了,市民即日起前往海盐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就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业务。据悉,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海盐率先实施后,全市各县(市、区)也将积极推进,不久后实施的范围将推广到全市。

办事效率高了很多

按照原来的规定,我需要准备两份差不多的材料,分别到住建部门和国土部门办理相关证书,现在只需要准备一份材料,然后到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就行了,效率高了一倍。”海盐荣华经编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晓磊说。

李晓磊手上拿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是海盐县发放的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是在首发仪式上从现场的领导手中接过来的。翻开这个“红本本”的第一页,记者看到,右下角编号的最后三位是“001”,也就是说,李晓磊拿到的是海盐县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同时也是嘉兴市第一本。

记者发现,证书上登记机构的盖章是“海盐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这是海盐全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专用章。据悉,李晓磊拿到的证书权利人是他所在的海盐荣华经编有限公司,位于于城镇工业园区,属于工业用地,有了这个证书,企业和这块地的关系在法律上就“名正言顺”了。

和李晓磊不同,首批三本不动产权证书的其他两本都属于个人住房证书。拿到编号“003”的王世兰心情很不错,她说,自己和老公近日在海盐购买了一套房子,正好赶上海盐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享受到了用一套材料“一站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便利,这个证书办起来很省力,时间也不长。“我老公明天就要出国了,在他出国前办理完相关手续,并拿到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以后就不用为了房子的事情特意赶回来了。

海盐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顾伟东告诉记者,昨天正式授牌后,新亮相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就开始面向全县人民服务了,正常情况下,登记受理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就可办结。记者在现场看到,上午9点左右,前来咨询和办理业务的市民已经很多了,服务中心大厅熙熙攘攘。据悉,有些市民来之前已经看到了相关宣传或者提前进行了咨询,但部分市民对新制度并不知情,一开始显得比较慌乱,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后,很快就知道了流程,并纷纷为新制度点赞。

机构职能重新调整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海盐正式实施,这一做法得到了广泛好评和肯定。“在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颁布5个月之际,喜迎海盐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授牌,并发放嘉兴市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说明海盐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已经走在全市前列,希望海盐县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手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证效率,确保不动产统一发证工作顺利推进。”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在昨天的仪式上说。

现在,海盐市民购房后办理相关业务只需要到海盐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就行了,再也不需要去完住建部门,又到国土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变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从便民的角度来说是很大的进步。

然而,这看起来简单的变化,实际上涉及很多部门。“最近这段时间我们经常加班加点,就是为了做好这项工作。”顾伟东的这句话,也说明了其中的不容易。一本海盐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事前评估资料台账,很好地记录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新制度即将在全市推广

海盐已经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那么其他县(市、区)情况如何?昨天上午,海盐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授牌暨不动产权证书首发仪式结束后,相关单位随即召开了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会。

在会上,海盐县汇报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情况,随后各县(市、区)国土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就各自情况进行了交流。记者了解到,嘉善县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准备工作已经进入最后阶段,计划从6月12日也就是端午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桐乡市国土资源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前期的准备,5月20日该局向桐乡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交了不动产登记窗口设置近期与远期两套方案,并获得同意。上周五,桐乡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及数据整合(一期)建设采购项目完成公开招标。此前,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已正式接收桐乡市住建局房屋登记数据库。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展开,将尽快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此外,南湖区、秀洲区、海宁市等也在积极谋划,计划在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市国土资源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全市各县(市、区)都能在今年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热点问题答疑解惑

记者:不动产登记是一项专业性、程序性较强的工作,在登记中如何体现方便群众的原则?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方便群众主要体现在简化程序上,登记机构受理后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受理的也要书面告知,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或者申请途径;登记机构原则上要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手续,完成登记后依法核发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登记机构能够通过实时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记者:过去颁发的都是单独的土地证、房产证等权属证书,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有的证书怎么办?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统一登记不是对产权关系的调整,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只有在权利人自愿申请或在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时,才需要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所以,广大市民不必担心,不要急于更换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证、房产证等权属证书。

记者:现在海盐县的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已全面展开,请介绍一下市民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

海盐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从2016年5月30日起,海盐县将不再颁发旧版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改为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具体情况请大家留意我局《关于海盐县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目前我局在枣园东路100号海盐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受理全县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咨询电话86121902。欢迎广大市民到登记窗口了解咨询,同时也热诚欢迎全社会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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