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对台州市、绍兴市开展动物防疫执法检查

29.06.2017  17:43

6月19-23日,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川一行,对台州市、绍兴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台州市、绍兴市政府有关实施“一法一条例”情况汇报,先后实地检查了路桥区、温岭市、上虞区和诸暨市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畜禽屠宰场、动物检查申报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及美丽生态牧场等现场。省农业厅副巡视员吴金良陪同检查。

陈川对台州市和绍兴市实施“一法一条例”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检查中所反映的制度衔接、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他强调,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畜牧业在农民增收、食品安全、绿色循环农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切实将畜禽养殖和省外调入动物及其产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二是要落实好政府属地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进一步强化队伍人员和设施条件保障;三是要重视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绿色农业发展之路;四是要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对从业人员和养殖户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