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着力构建“四路共管”的大治超工作格局

14.02.2016  01:53

  近年来,绍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治超工作,开展了力度空前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联合整治,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全面动员部署、强化考核督查,着力构建道路全覆盖、区域全覆盖、内容全覆盖、领域全覆盖,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农村公路和市政道路“四路共管”的大治超工作格局。
  通过持续强势推进,全市治超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15年全市共查处各类违法车11993辆,同比增长129.27%;卸载货物24.74万吨,同比增长132.3%;对338名违法超载车驾驶员扣分1082分,同比增长32.3%,对794辆非法改(拼)装车辆进行强制恢复原状。全市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公路桥梁维修费用明显下降,病危桥梁的发生几率连续“零增长”,路桥安全和路况得到较大提升。


   一、强化考核问责,落实政府的主体责任


  进一步明确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开发区管委会是本区域治超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健全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运输行为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调整和完善市治超办工作职能,抽调市交通运输、公安和城管执法等部门人员集中办公,明确相关工作要求,承担全市治超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同时把治超工作纳入到对各级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党政责任制考核,对治超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实施问责追责。


  二、强化源头管理,突出重点领域监管


  建立政府部门治超工作责任制,明确相关管理部门治超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并列入工作考核,在“车、货、驾”三大源头管理上下功夫,把违法运输车辆堵在源头。突出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由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建管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监管职责,健全监管制度,明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货运经营者合法运输的要求和治超源头管理责任,将相关内容列入合同条款,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各方责任。市治超办和治超执法部门对超限超载等违法运输行为一查到底,倒查至货物源头、建设工地和责任主体。


  三、强化路面执法,健全联合执法机制


  在全省率先推行“专职队伍、联合执法、常态管理、综合治超”模式,组建专职治超联合执法大队,统筹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公路、城市道路和农村公路货运车辆各种违法运输行为的查处。上虞、市直、柯桥三区先后建立了由交通运输、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治超队伍,每天(含节假日)24小时不间断路面巡查,消除了执法空档,对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抛洒滴漏和驾驶员扣分联动处理、“一站式”处罚,处罚手段实现综合化,处罚效果达到最大化。其他县(市)都建立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已基本形成。


   四、强化科技治超,构建非现场执法体系


  积极探索并大力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制定《绍兴市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电子检测系统布局方案》,计划三年内全市建设94个点、359个车道的公路非现场执法设施,目前全市已建成17处、79个车道的非现场执法系统;召开公、检、法、质监、法制、交通等部门协调会,对治超电子检测设备的建设、质量检定、数据采集、证据保全和运用等方面加以协商明确,实现治超电子检测系统与公安、城管执法、智慧建管系统等数据平台实行互通共享,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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