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林业局大胆创新破解林地流转难题

09.02.2015  19:29

  “新增林权流转2.16万亩、林权抵押贷款余额6.5亿元。累计林权流转101万亩,林权抵押贷款20.9亿元,分别占丽水市的76%和20%,占全省的7%和15%”,这些数字用实实在在得到实惠的林农的话讲就是“活树变活钱”、“青山变金山”,随着林权改革的深入,龙泉市被盘活的山林正不断释放出惊人的改革红利。

  作为林权改革中的受益者,上垟镇林业经营大户郑自友流转林地2000余亩,以《流转证》作为抵押从民泰村镇银行贷款238万。通过这笔资金,郑自友开始建设香榧种植基地,开启了创业致富的“另一桶金”。郑自友的林地流转贷款也成为全市首起《流转证》抵押贷款的成功案例。如今,在林农们眼中,满山的树木都成了“宝贝”、成了“摇钱树”。

  据介绍了解,随着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目前已经到了一个瓶颈阶段,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延伸和深化,林权流转和林业金融发展需要破题。2013年8月14日,《龙泉市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经龙泉市人民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8月20日发布实施。

  龙泉市积极探索,率先在全国独创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证发放试点工作,通过对林地流出方的权属及相关手续的核准和对流入方资信、经营能力、以及拟经营的项目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审核,将林地的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并给符合土地流转各项规定要求的主体颁发《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在其中注明承包权利人,而林地承包权仍由林农掌握。该方式不仅规范了林权流转行为,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而且促进了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既能防止农民失山失地,又赋予林地实际经营人在可能性证明、林权抵押、采代审批等方面的法律权益,在保护林农切身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也消除了林业生产经营者的后顾之忧。

  此外,市林业局在林权改革中不断完善、不断深化。认真倾听广大林农的需求,总结改革实行以来的经验与成效,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大流转力度,提高流转证办理覆盖面;加大金融服务的林改力度,实行普惠金融政策,有效增加林业投资。与此同时,市林业局也加大对林权不良贷款的处置力度,通过采取现金催收、分期还款、诉讼、法院调解判决等方式,进一步降低不良贷款率。

  “以前的林农‘砍树’变钱,现在忙着‘护树’存钱。林改就是唤醒大山里的‘沉睡资本’,将山林变成林农的‘绿色银行’。”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新的一年里,将继续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龙泉建设成为林权改革的样板区、生态文明的示范区、森林浙江的先行区。结合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智慧林业建设,敢于破题,走出一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之路,为山区的林业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龙泉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