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本级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09.10.2016  02:08

    9月26日,嘉兴市本级南湖、秀洲、经开三地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正式挂牌,同时首批17本不动产登记权力证书,分别在三地的服务中心发放到了权利人手中。仪式的成功举行标志着嘉兴市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利于更好的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保护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提高政府公信力。同时,不动产统一登记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目的是方便群众,提高行政效率,不是对产权关系的调整。所以,国务院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权利不变化、证书不更换”是基本要求,已经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