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有序推进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改革试点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7.03.2016  14:54

  自2014年省政府将海宁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在全省推广后,嘉兴市成为全省首个实现全市域覆盖的地级市。该市以推进市场化交易为核心、以优化配置规则为手段、以向市场放权为方向、以强化监管为保障,建立健全“一套评价体系、一个交易平台、一套配置规则、一套保障体系”,着力提高要素配置效能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2015年,该市成立全省首家公司制形式的市级资源要素交易中心,全年累计用能量交易项目达120个,有偿申购金额达802.6万元,交易项目由差别化水、电、城镇土地使用税、用地,向用气、用能及金融、科技、人才等多领域不断扩展,将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改革在面上全面推行、向纵深不断推进。其主要做法是:
  一、建章立制搭平台,保障资源要素改革推进
  1、搭建标准化的市场交易平台。组建嘉兴市产权(资源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为全省首家公司制形式的市级资源要素交易中心,将涉及的国有产权、土地、用能指标、排污权、股权管理、政府特许经营权、农村产权等11项资源要素内容纳入交易范围,各县(市、区)也已全部完成平台搭建。开发排污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目前系统已完成调试安装。健全企业准入门槛,从投资、产出、资源消耗、环保等方面提出准入要求,全面提升产业发展素质。完善农村产权、用能、排污能交易规则,在排污权实行一级市场电子拍卖和二级市场交易的基础上,2015年又实现了用能权二级市场交易。
  2、深化企业绩效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体系、亩产税收评价体系和排污权使用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业企业绩效评价办法,对全市工业企业按照统一的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进行评价,各县(市、区)提出了符合自身特色的评价体系。优化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将企业评价对象由3亩以上推广到3亩以下,不断扩大企业绩效评价范围,由工业领域向服务业领域推广,目前市本级及海宁市已对服务业企业实行绩效评价。完成新一轮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对全市4153家规上工业企业2012-2014年绩效综合评价得分进行排序分类,评选出全市工业企业综合绩效“百佳”企业。
  3、转变政府职能健全保障体系。围绕“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放”和“减”的力度,坚持行政许可事项应减则减、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逐步取消,着力完善监管信息共享等机制,培育发展市场信用工作机制,推动政府切实履行好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建立健全由审批为主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新机制。如南湖区成功列入省4个国家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地区,设立行政审批局。继续实行项目“模拟制、联审制、代办制”,提高审批效率。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改革落实到位。
  二、深化改革定规则,引导资源要素合理配置
  1、深化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根据不同的产业类型、生命周期、用地需求和宗地实际等情况,采用“弹性年限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多种模式供应土地。按照不同产业类型和特点,分别设定10-50年不等的时间,灵活确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2015年全市共实行弹性出让年限工业用地34宗,面积436亩。实行差别化地价政策,对符合产业导向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工业企业绩效评价为A类等优先发展且节约集约的项目,采取地价修正系数修正下浮确定出让起始价。2015年,全市共实施差别化地价供应产业项目52宗,修正地价金额1.61亿元。
  2、深化水电气资源要素配置规则。全面深化涉企收费服务改革,建立健全价改督查制度。全面实行差别化水价、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资源费超额累进加价和多因子复合计收污水处理费制度。在八大高能耗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基础上,由县级经济主体扩大差别化电价实施范围,如嘉善县全面启动差别化电价政策,对45家企业实施征收;海宁市在全省率先增加了0.20元和0.40元两档。出台天然气价格的上下游联动机制,按用气量大小和供气成本不同,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试行分级制定销售价格,以降价后的非居民用气价格4.55元/立方米为第一级,每级差价0.20元向下分五级制定销售价格上限。
  3、深化排污用能资源要素配置规则。大力加强排污权使用绩效评价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对全市范围内的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电镀、热电六大重污染行业的企业吨排污权指标税收贡献进行了绩效评价,全市纳入评价范围的重污染企业共519家;制定市本级(含嘉兴港区)氨氮、氮氧化物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深入开展氨氮、氮氧化物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和有偿使用。制定出台《关于深化用能量指标交易实施意见》,建立总量信息监测预警、指标配额管理、指标交易运作等机制。2015年,全市通过用能量交易的项目120个,有偿申购金额802.6万元;申请新增用能21.04万吨标煤。
  三、完善配套强支撑,促进资源要素领域扩展
  1、推动金融创新,完善资金要素支撑。有效推进政府投融资方式创新,推广PPP运作模式。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资本的嫁接推进产业升级,建立了省股权交易中心嘉兴、海宁、桐乡运营分中心,直接融资规模近300亿元,重点支持A类优先发展类和B类鼓励提升类企业转型提升发展。推进差别化信贷政策,海宁市对A类重点扶持类重点保障信贷需求,金融机构在企业信用评级、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中给予优先支持,在出口信用保险政策享受方面给予倾斜;桐乡市对A类企业在信贷等融资产品上给予优先安排并适度给予利率优惠,出口信用保险补助标准增加10个百分点,限额提高10万元。
  2、坚持科技引领,完善科技要素支撑。研究制定科技大市场建设方案,加快建设进度,探索“政产学研金介用”结合,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和中介机构联合发展,建立集科技成果、技术难题征集、科研成果转化中心、中介服务等为一体的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成果交易平台。继续深入推进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推动资本等各类要素向科技型企业集聚,推进科技支行、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科技小贷等科技专营机构建设,帮扶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购买技术成果和技术服务等。如平湖市对A类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平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优先立项,优先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3、倡导以人为本,完善人才要素支撑。出台《关于完善人才流动和评价机制助推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细则》、《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嘉兴市创业创新人才职称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认定,进一步畅通人才流动机制、优化企业人才发展环境。如海宁市鼓励A类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对年薪在30万元以上(含)的人才,其三年内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给予70%以内的奖励;桐乡市鼓励A类企业培育引进人才,对年薪在50万元以上(含)的人才,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部分,给予企业80%的奖励。(嘉兴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