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三化并进”犁好阳光招生“三分田”

19.04.2017  18:33

近年来,舟山市普陀区积极推进教育供给侧改革,严格规范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实现了“阳光招生”新常态。

一是行为“规范化”。出台《舟山市普陀区2017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范招生政策制定主体,实行分级负责制度。按照“就近入学”与“属地管理”原则,科学划分招生范围,重点明确了城区8所中小学校学区划分,并对民办中小学招生范围进行划分。严格控制班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班额控制在40名、45名以内。

二是信息“公开化”。 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持续做好居住证积分入学相关招生政策,公布办理入学登记的相关信息。发放告家长书5000余份。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共收到相关咨询300多件,均妥善解答。

三是生源“均衡化”。率先于全市实施“积分入学”试点工作,对符合条件申请就读义教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流动人口进行积分,根据申报人积分排序确定其子女入学资格,入学学生享受与本地户籍同等待遇。实施公办学校计划接纳居住证积分入学“配额制”,下达2017年普陀区公办学校计划接纳居住证量化(积分)入学指标数350人,其中小学250人,初中100人,目前相关申请受理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