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教育局多举措向教师有偿家教“亮剑”

22.08.2017  20:03

一是明确界线。印发《关于禁止市直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管理办法》,明确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等6种行为为有偿家教。同时,明确处罚标准,如有偿补课的学生人数在6人及以上的,当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扣除全部年度绩效考核奖和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第二次被查实的,情节特别严重的,解除其聘用合同或者开除。

二是强化责任。成立由市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有偿家教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按分工包干负责联系学校的专项治理工作,每月深入学校就治理有偿家教专题研究或工作督查至少1次。同时,明确校长是学校治理有偿家教第一责任人,校级领导按分工实行联系年级组教师制度,任务包干,责任到人,每周五向市教育局报告1周专项治理情况。学校领导对教职工从事有偿家教治理不力、不作为的,将予以问责。

三是注重联动。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在湖城各社区内张贴禁止有偿家教通告,在湖州日报、湖州晚报、湖州电视台等媒体发布禁止有偿家教通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每一位教师开展自查自纠、即查即改活动,并签署拒绝有偿家教的承诺书。此外,开展以“甘守三尺讲台、书写出彩人生”为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每月不少于1小时,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