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扎实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

30.07.2015  09:52

 

  我市现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0家,零售经营点2800余家。为深刻吸取永康”2·19”烟花爆竹爆炸燃烧事故教训,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和安全管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我市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建立烟花爆竹经营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日前,省安监局吴更安副局长来我市调研时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将于近期在我市召开全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现场会,推广我市的经验和做法。 一是制定政策、从严规范。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学习借鉴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和做法,制定下发了《金华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全面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要求。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准入管理、落实烟花爆竹经营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强化烟花爆竹运输环节监管、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等6个环节进行进一步规范,为推进全市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提出统一要求。 二是全面排查、试点先行。今年以来,全市安监部门邀请中介机构对全市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零售点进行全面排查,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的要求,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当场收回经营许可证。截至目前,全市共收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2000余份,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27项,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万余箱,处罚款8.2万元,刑事追究3人。同时,各县(市、区)选取具有行业特点10个零售点先行开展试点,委托中介机构逐家制定整治措施,建立示范,提供样板。组织召开全市烟花爆竹整治现场会,参观学习示范点整治成效,以此带动全市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重新布局、严格准入。鼓励县(市、区)实行全域化禁售禁燃,实行有限禁燃的县(市、区)重新规划布点,严控数量。在禁燃放区域,一律不设零售点;在有限燃放区域,零售点经营期限一律不超过1个月。整治完成后,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将减少80%以上,数量控制在600家之内。同时,所有零售点必须做到“五统一”:统一“一对一”进货渠道;统一证照、制度、规程上墙;统一进销记录台帐,确保店面存放量不超过核定数量;统一店面招牌、标识标语及警戒线;统一建立应急救援措施,配备消防器材。   四是强化宣教、提升素质。今年以来,全市安监部门对所有烟花爆竹经营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培训,共培训6005人,做到100%持证上岗。同时,结合春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短信、宣传册等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政策和安全常识,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特别是对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为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