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所辖全部国有林场率先完成改革方案批复工作

30.12.2014  13:26

  近日,《衢州市衢江区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经衢江区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并批复,报省林业厅备案。至此,衢州市所辖6个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已全部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复并上报,在全省率先完成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批复工作。

  衢州市辖衢江区林场、江山市林业总场、常山县林场、开化县林场、龙游县林场和龙游县溪口林场等6个国有林场,经营面积351131亩,占全省林场总经营面积的近1/10;共有职工1792人,占全省林场职工总数的15%。改革前,林场情况十分复杂,存在着林场改制、职工分流、历史包袱沉重、运行机制不活等不少客观困难,国有林场改革难度较大。

  继国家批复浙江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后,衢州市及所辖县(市、区)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克难攻坚,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理顺了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基本完成了“定性、定编、定经费”任务,林场面貌进一步改善,职工收入大幅度提高,林场发展活力得到释放,取得显著成效。如开化县林场,通过国有林场改革,将林场由生产经营类定性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增挂国有生态公益林保护站牌子,合理核定编制,采取“定编不定人、自然减员至核定编制数”的方式,实现人员平稳过渡。同时,加强林场内部管理,从人员、体制、结构等方面细致考虑,逐步建立林场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技术优势,加快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和林业科技示范推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向现代国有林场迈进。(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保护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