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实行“五单合一”规范公务用餐接待

07.03.2018  15:01


2017年起,江山市实行“五单合一”模式,即在报账时需附上公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菜单、发票等五个原始凭据,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餐接待。当年度全市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11.99%,该模式获中纪委党风政风督查调研组通报表扬。

一是规范报销单据,严把“源头关”。对于安排公务接待的,要求提供被接待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公函原件、接待单位经分管领导审批过的接待审批单、包含所有消费菜品和单价的菜单、列明消费明细和被接待人员信息的清单以及接待场所开具的财务票据。对于进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项目,要求刷卡消费并提供刷卡记录,同时确保刷卡时间与用餐日期一致。

二是规范审核流程,守好“责任田”。对于公务接待支出要求做到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追查。对于无公函和接待审批单等五个单据的接待一律不予报销,从源头上避免重复接待和违规接待产生。接待过程中严格依据相关标准和文件执行,杜绝超预算、无预算、超标准、超范围的开支。每月月末统计当月的公务接待支出金额,发现费用支出异常的单位及时向其发出预警。

三是规范列支途径,筑牢“防护墙”。细化公务接待的会计核算,统一账务处理口径。严格按照实际支出用途列支,严禁另立名目将接待费在其他经费中支出。其中,对于会议和培训安排用餐的,必须提供参训人员的签到表、会议(培训)通知以及单独开具的餐费发票等,从而降低接待费在会议费和培训费列支的可能性。禁止转嫁报销,无论以何种名义或形式向下属单位和其他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个人转嫁的接待支出,一经发现,一律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