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安监局“四手抓”实现安全生产指标“六年六降”

28.02.2015  10:45

义乌市生产经营单位具有“小、散、乱”的特点,安全生产隐患较多、管理压力较大。对此,义乌安监局围绕“平安义乌”的战略目标,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总结成功经验,固化好的做法,创新管理措施,在上级下达事故控制指标逐年减少的情况下,2014年该市各类上报事故、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去年分别下降5.7%、10.28%和0.1%,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实现了安全生产事故三项指标的“六年六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2014年度,义乌安监局还荣获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得到了上级领导的批示肯定,在全省推广义乌经验。其主要做法是:

一、主动抓,以体系建设为保障,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一是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体系。深化安全生产指挥部工作体系建设,按照“大安全”格局重新调整人员,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总指挥,常务副市长任副总指挥,抽调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长期集中办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的工作格局。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全市14个镇街重新调整班子领导职责分工,由镇街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明确监管职责,落实责任分工。推进“全域全员”网格化监管,将全市划分成1084个网格责任区块,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范围,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安委办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同级行业管理部门和镇街安监所的监督、指导、协调,落实综合监管责任。同时,出台《义乌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

三是强化督查问责,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日”制度和暗访制度,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安全督查,四大领导班子每月带队督查、市督考办联合安全生产指挥部每月暗访、市安委办联合安全生产指挥部每周检查、乡镇街道不定期交叉互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各镇街自行制定问责细则,将安全生产考核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失职渎职行为的给予严厉问责。

二、深入抓,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针对共性隐患开展整治。在工业企业方面着重突出“五患”治理,即排摸出合用场所人员分离、火源、通道、违建、盲区死角等五个方面共性隐患进行整治,推进“五患”治理示范村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区域安全。该市共创建了15个安全生产示范“样板村”,给予授牌表彰和每村1万元奖励,目前正加快培育、验收第二批示范村。

二是针对突出问题开展整治。积极推进涉尘企业专项整治,通过逐村逐户排查摸底,共排查出涉燃爆粉尘企业346家,责令限期整改159家,停产整顿96家,关闭企业91家。同时,该市还委托专业机构成立四个指导组,对全市金属涉尘企业进行“一对一”指导,帮助企业通过安评整改。

三是针对行业特点开展整治。该局针对事故特点和季节时段,组织开展了烘箱、压痕机使用企业、喷涂作业场所、有限空间、“三线”交越搭挂、危化品、烟花爆竹等一系列行业企业专项整治,牵头对全市24个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共排查各类单位32189家(次),发现隐患26845处,整改26812处,整改率达99.9%。

三、合力抓,以社会力量为后盾,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一是推进安全生产专业化建设。新设“大安全”专家库,扩大安全生产专家库调整范围,新“专家库”涵盖危化、油气、建筑、交通等所有行业领域,涉及至24个行业,聘任50名专家,有效提升了安全生产监管与科学决策水平。

二是推进社会化服务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在安全生产领域提供专业化服务,目前该市网吧协会与电工协会建立合作关系、部分多主体厂区29家小微企业与宁泰安全咨询公司签订协议、7家涉氨企业均与金华市高鑫安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协议合作,各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已见成效。

三是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数据库,目前已录入隐患单位12874家,实现镇街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四、源头抓,以宣传培训为基点,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一是“因时制宜”开展宣传。借助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掀起宣传热潮,应用各类媒体采用实时滚动提醒、开办专题节目、刊登公益广告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广大市民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二是“因人制宜”开展培训。针对受训人群的不同特点,采用形式多样、灵活多变的教学方式进行授课,满足不同层次的培训需求。去年共培训企业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等41.3万人,稳居金华各县市第一;培训镇街干部、网格员、安监员等共3172人,基层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是“因患制宜”开展曝光。在义乌电视台百姓关注栏目中设立安全隐患曝光台,通过公开曝光部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操作等问题,不仅向广大群众阐明了事故隐患的危害性和自查整改的必要性,而且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整改隐患,以防止和杜绝同类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