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妇联三举措确保妇联系统普法工作有实效

13.07.2015  10:43


    近年来,海宁市妇联立足家庭,突出重点,创新宣传载体,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法律素养,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

      一是强化三支队伍建设到位。健全完善由心理咨询师、婚姻咨询师、律师、老师等专业人员组成的普法队伍,为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提升法制宣传质量提供了人力资源保证。注重妇女维权队伍建设,多层次地开展各类学习和培训,鼓励组织参加社工、婚姻咨询师等职业考试,组织妇女干部去法院旁听,每两年开展一次培训班,轮训法律知识,把妇联干部培养成一支政治思想、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队伍。注重巾帼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为壮大法制宣传力量,成立市女律师联谊会,组建了巾帼法律维权志愿者服务队,每位志愿者都围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农村土地权益等妇女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开设宣讲课题,形成宣讲菜单,供基层“妇女之家”选择,进村入企进行法律宣讲。注重巾帼调解员队伍建设,对“老娘舅”、海洲“老舅妈”、“和阿姨”等民间调解员队伍做好培育工作,定期组织“老舅妈”等开展交流现阶段婚姻家庭、邻里间的主要问题与矛盾焦点,收集社情民意,为下一步普法工作重点提供依据。目前市妇联拥有巾帼法律维权志愿服务队等6支巾帼志愿者队伍,在普法宣传、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疏导情绪、引导舆情、维护社会平安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是突出三类人群重点普法。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满足妇女的法律需要出发,丰富宣传内容,实行因人而异的分类指导,有效促进了妇女法律素质的提高。面向新婚夫妇,在婚姻登记处开设“幸福牵手,缘定一生”幸福婚姻课堂,利用“520”、“七夕”等日子,邀请律师、婚姻咨询师围绕“赡养、抚养、扶养”等家庭法律知识、夫妻沟通技巧开展宣讲,增强新婚夫妇认识自己在家庭中法律权利与义务。制作《幸福婚姻锦囊》,以漫画形式宣传男女平等、正确生育观、夫妻相处之道等。举行“呵护幸福婚姻,远离家庭暴力”承诺活动,让新婚夫妇在登记结婚之日就树立拒绝家庭暴力的意识。面向普通妇女,同步开展法律法规、政策、现代文明知识的培训及宣传资料分发与咨询服务,提高她们的法律意识,维权能力和文明程度。妇联、公安、法院、司法、劳动等部门联合进企业、进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加强法律知识宣传,增强群众的平安意识、法律意识、文明和谐意识。以“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题,在商业中心小商品市场举办“服务进市场 携手创平安”法律咨询活动,向广大妇女群众和市场经营户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知识。在经济开发区开展“拒绝家庭暴力·创建平安家庭”法律进企业宣传活动。面向家庭成员,积极创设“法律进家庭”、“平安家庭”创建等工作载体,制定下发了以“万户家庭学法律   户户平安促和谐”为主题,以“四进家庭”为主要内容的《海宁市“法律进家庭”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以“巾帼在行动——送法到家”为主题法律宣讲活动以点带面,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妇女法律素养,引导妇女依法维权。通过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平安家庭示范户”、开展“法在心中”家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用身边的人引导广大家庭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创新载体扩大宣传。紧跟时代发展,创新宣传载体,扩大宣传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活动,吸引广大妇女主动参与,亲身体验,调动了妇女群众的学法积极性。制作普法宣传品,通过制作《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宣传折页、法制挂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幸福婚姻锦囊》和《家庭实用普法手册》漫画绘本等各类丰富多样的法律知识宣传品3万多份,组织巾帼志愿者将普法宣传资料送进千家万户。联合司法局拍摄《让爱回家》普法微电影,下村进社区巡展,宣传幸福和谐婚姻理念等。开设法制流动课堂,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以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文艺演出、家庭法律专题讲座等形式活动,到镇、村、企业和家庭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如斜桥镇妇联举办家庭急救知识培训;长安镇妇联在大型文艺晚会中通过有奖问答的形式向老百姓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搭建媒体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广播、电视、报纸、黑板报、展板等传统媒体,以专题、专栏、专版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家庭参与度和互动性。在市广播电台《潮乡半边天》栏目开设“人人学法,家家平安”法律专题节目;在市妇联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婚姻物语”、“微普法”专栏;在《海宁日报》开设婚姻观察室专栏,每星期刊登一期。(海宁市妇联)

 

栏目:维权工作  编辑:梁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