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警示

15.02.2015  20:41


  春节日益临近,不少市民都会选择在节日期间购买一些保健食品赠送亲朋。为保障节日期间保健食品消费安全,近期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续开展了虫草类保健食品、“春安行动”等系列节前保安全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同时,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需注意的四点事项:

  一是认准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标志是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蓝色帽子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每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对应一个产品,如果消费者在市场上发现一个批准文号对应多个产品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对待,可以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www.cfda.gov.cn )“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二是看清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是注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保健功能、成份等相关信息,尤其是老年体弱者、慢性病患者、儿童及青少年、孕妇等特定人群,在选择保健食品时更需注意。

  三是提防虚假扩大宣传。  一些不法商家盯上了消费者的腰包,会采取各种手段忽悠消费者。如把“虫草菌丝体”、“蝙蝠蛾拟青霉菌丝体”等保健食品冒充为冬虫夏草或打着冬虫夏草的旗号进行虚假夸大宣传,通过开办“健康讲座”、举办“免费活动”、虚构“权威证明”、设置“专家义诊”等手段,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是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保健食品只有保健功能,不能用来治疗疾病,以免延误病情。

  如果发现假冒保健食品的,消费者可及时向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举报电话:96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