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四措并举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10.08.2015  22:05

      一、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提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平安综治维稳工作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稳定”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以不发生不稳定事件、本单位不发生治安案件、不发生非访事件、不发生重大失窃案件、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目标为核心,切实履行交通运输系统平安综治维稳职能为己任,始终把平安综治维稳工作目标责任落实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分解各项目标任务,制定落实具体措施。

  二、全面深化“平安交通”创建工作。围绕平安创建的重点内容,结合实际,深化“平安交通”八大子项目创建活动,把平安创建工作与行业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相互衔接、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突出道路水路客运、危险品运输、危货码头、管道、长大桥隧营运管理、重大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进一步细化、明确创建指标体系,全面系统开展考核工作。   三、继续扎实做好行业维稳工作。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节点、重点群体、重点人和事的摸底排查;严格按照制定评估方案、组织调查论证、确定风险等级、科学分析预测、形成评估报告的程序进行。对实施的项目,密切监控运行情况,先期预测、先期化解,制定和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因决策失误或时机不成熟给社会稳定留下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社会稳定风险,确保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和谐稳定。   四、切实抓好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行业各项专项行动,加强“二客一危”、道路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危病桥梁、重大工程施工现场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车站、码头、港口等交通公共复杂场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安检力度,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配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破坏交通运输设施、运输安全和利用交通工具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扎实做好反恐怖、反极端防范工作,加强客运企业、公交企业、危货运输企业的车辆、驾驶员和客运站、码头、桥梁、重点交通在建工地等重点基础设施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完善综治联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各类违法活动,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的良好秩序。 加强重要节日、敏感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