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四个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24.08.2015  09:15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时刻做到居安思危、常抓不懈,绝不能心存侥幸,麻痹大意。

二是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督促企业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投入,切实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报自改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别是对危化品仓储场所,严格落实进出库过程管理制度,严查运输车辆资质,加强人员进出管理,严防无关人员和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库区。 三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格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特别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对企业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于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 四是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重点抓好安全常识、安全技能、安全意识教育。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规范培训考核工作,提高培训效果。扩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的社会知晓面和影响力,发动广大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