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召开水利审批工作会议暨审批业务培训会

17.11.2014  16:10

 

  【本站11月17日讯】为了进一步深化水利审批改革和规范各项审批制度执行,提高全市水利审批业务水平,11月14日下午,温州市水利局组织召开全市水利审批工作会议暨审批业务培训会。温州市水利局行政审批处、水政水资源处(水土保持监督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各县(市、区)水利局、市级功能区水利机构的分管领导、审批窗口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近年来水利审批权利清单梳理、水利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果做了阶段性小结,并对下阶段水保条例实施、规费征收和水利审批改革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趋势展望,会议就新颁布的《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进行了培训解读,针对水利行政许可权限清单开展了交流研讨,对行政许可案卷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

 

温州市水利局副局长李红健强调了本次审批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指出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巩固对于审批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水利审批改革取得的成果。为促进“五水共治”项目的“规范、高效、安全、有序”的实施,市水利局与市审管办联合出台了《加快推进“五水共治”项目实施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实行限时审批、简易审批、限时审批和免于审批四类进行分类管理;为了加快小微企业发展,助推小微企业实现“创业梦”,对小微企业的报批事项进一步提供了诸多支持政策,如缩短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流程、提高优惠补助等。

 

会议强调,审批窗口作为水利机构对外交流平台,代表着整个水利的形象,必须熟练掌握审批业务,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以认真、热情的态度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他告诫大家,审批岗位是个高风险岗位,必须高度警惕,时刻保持为人民服务的清醒的公仆意识,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不失职、不渎职,避免不作为、乱作为。

 

通过本次工作会议,市本级、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的水利审批窗口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掌握新水保条例等审批制度的精髓,进一步梳理了各级的审批权限,规范了行政许可案卷的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审批制度改革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