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积极推进市、县行政审批扁平化放权改革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1.08.2015  13:10

  金华市全面实施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扁平化放权改革,从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信息化建设三个层次统筹推进,促进权力下沉,提高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科学确定放权原则。所谓“扁平化”,就是将市、县两级审批职权配置由“分级管理”向“属地管理”转型,实现“市县同权”。为此,制定如下放权原则:一是下放微观经济和社会管理事项;二是下放工业性投资项目相关权限;三是涉及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统一划分各部门权限后下放;四是重要、重大、城市核心区、跨区域事项由市级统筹;五是各开发区、功能区无相应承接机构或能力的事权,分别由市本级或各区政府覆盖管理。
  二是分类设定放权清单。在统一放权原则的基础上,经多轮征求各级各部门意见后,制定了204项放权事项清单。为增强放权事项的针对性,对下放权限、下放方式按县(市)、区、开发区三种放权对象进行了分类细化,县(市)政府体制完整独立,承接力较强,可下放大部分市级权限,下放方式以直接交办为主;区级政府体制相对完整,但与市本级有交叉,承接力弱于各县(市),需对下放事项的市、区两级权限进行统一划分,清晰界定市、区职能边界,避免交叉审批,放权方式也以直接交办和机构延伸为主;开发区体制不具备承担县级政府职能的能力,承接力不强,下放事项相对集中于经济管理领域,下放方式以委托或机构延伸为主。
  三是理顺市区放权体制。针对市、区两级审批职能交叉、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对市、区两级审批体制进行了扁平化的配置调整,一是将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税务分局、区房地产交易等办事大厅纳入区级行政服务体系管理,提高了区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承接协调能力;二是统一划分市、区两级投资项目审批管理权限,以解决单个投资项目跨层级多头办理带来的效率低下、难以协调和审批层级交叉等问题。具体为:按属地(二环)与分级(单体建筑2万平米,群体建筑7万平米)管理相结合、工业项目全部下放的原则,明确由市级立项审批的“市管项目”范围,市发改、经信、规划、环保、建设、人防、气象、卫生等部门按统一的权限办理“市管项目”,各区级部门按属地办理“非市管项目”。因法定限制不能对权限调整的,如国土、消防,采用异地受理后内部转办的方式解决跨部门协同问题。
  四是强化放权事项管理。为保障行政审批事项的下放管理,建立行政审批权力事项的准入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权力的运行规则,公开行政审批权力的相关信息,印发实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将权力清单事项纳入“一张网系统”中的权力事项库运行管理。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及其他权力类的备案、年检、初审转报、其他审批权等审批类事项的规范、下放、用章、调整等规则进行设定,并明确放权机关和承接机关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和监管制度。
  五是有序实施放权方案。为确保扁平化放权工作落实到位,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和“成熟一个、下放一个”的原则,以各放权部门为单位,会同县级部门,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放权事项、放权方式、下放权限、用章管理、批后报备、业务培训、实施步骤等事宜。对涉及扁平化放权的31家市级部门(单位)扁平化放权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确认、批复。并先后召开了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二个层面的座谈会,从目前情况看,运转良好,基本达到了市、县同权,减少一个审批层级的目标,确保放权工作落实到位。
  通过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强增了基层政府的自主决策能力。通过实施市、县同权的扁平化放权改革,各县、市、区基本获得了除需统筹及跨区域管理的市级审批权限。市级统筹保留实施的审批事项仅为14项,扁平化下放的204项审批事项中,有11项市本级不再实施,基本上实现了市县同权,着力解决了审批职能不清、层级过多、协调不畅、效率低下等问题,大大提高了县级政府的自主决策能力,充分激发了基础政府的创新创业活力,将改革成果最大程度地惠及于民。
  二是解决了项目审批市区交叉和效率低下的问题。通过合理界定“市管项目”范围,统一了发改、经信、规划、国土、环保、消防、建设、气象、人防等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市、区两级审批权限,达到了单个项目由一级政府审批协调的目的,解决了项目审批市、区两级交叉问题的同时,为建立投资项目协同办理、高效审批、联席会议机制提供了体制保障。自去年7月份实施扁平化改革一年来,市级立项审批的项目占市区立项总量的12.4%,较前年同期的22.7%下降了10.3个百分点。一般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周期由改革前的80个工作日调整为改革后的50个工作日。
  三是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深化。扁平化放权助推行政服务大平台的深度融合。一是创新市区市场主体“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整合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社保等部门证照(公章)的审批流程,实现 “一口受理、一网互通、一照三号、一站办结”。 二是建立投资项目全流程快速办理机制,在深化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联办制、模拟制的基础上,实施《投资项目全流程高效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率先创新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与工程招标三大环节的无缝对接和容缺办理机制,实现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办理期限控制在100日以内。三是创新三联动审批制度。全力推进“联合测量”、“联合验收”、“多证联办”三联动的创新工作。四是规范与投资项目审批相关的中介机构服务,印发实施《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设立投资项目中介服务超市,现已与152家中介机构签订进驻协议,实现中介办理环节时限和收费标准压减三分之一。五是出台《试行投资项目不审批分类改革实施方案》,零土地建设项目从立项至开工期限控制在50个工作日内。六是深入推进“互联网+审批”平台建设。
  四是打通了构建市、县、镇、村四级便民体系的体制通道。原先由市级管理的公安、税务、工商、房产交易等审批服务平台,前移延伸至区级管理,同时,结合权力清单制度改革,明确市级向区级派出机构的权力事项一并纳入区级管理和运行,增强了区级行政审批平台的要素配置和服务功能,为形成市、县、镇、村四级便民服务体系提供了体制保障。(社会体改处、金华市审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