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全面开展创建 “森林消防示范队伍”活动

05.07.2017  17:35

  为全面加强民间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增强社会化森林消防公共服务有效供给能力,按照队伍精干、素质过硬、管理规范、装备到位和战斗力强的要求,温州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优势,在全市掀起了创建“温州市森林消防示范队伍”活动,积极引导民间森林消防队伍向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方向发展,逐步实现队伍有营房、装备有保障、队员有特长的专业森林消防队,打造护林灭火精兵,以满足政府购买森林消防社会服务、加强护林巡防、处置森林火灾的需求。

  活动以创建森林消防示范队伍为载体,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坚持标准化建设、实战化训练、规范化管理的创建要求,从队伍体制、保障机制、装备配置、设施建设、队员素质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管理,全面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该市民间森林消防队伍的健康稳定发展。创建市森林消防示范队伍必须符合以下标准:1、队伍需经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有合法的组织机构名称和银行账户,有相对稳定的经费支撑。队伍以队长为核心,队员人数在25人以上,年龄在60岁以下,且队员相对固定,已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队伍有固定营房、储备库或活动场所等硬件设施,有运兵车、巡逻车及一定数量的风力灭火机、高压水泵等扑火机具装备。且做到定期维护保养,确保使用性能良好。3、队伍有各项严格的规章制度,队员听从指挥、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齐全、反应快速,防火期内接到任务后能在10分钟内集结,且出勤率不低于90%。4、队伍以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为主,服从当地政府或森林消防指挥部的指挥调度、集中培训、抢险救灾等。(温州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