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以绩效最大化模式助推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08.06.2015  19:32

近年来,龙泉市持续推进农村改革、农业转型、扶贫帮困工作,以涉农资金绩效最大化模式,保障农民享受强农惠民政策红利,实现农民收入普遍持续较快增长。去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404元,同比增长12.5%,增幅连续三年居丽水市首位;今年一季度,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增幅均居丽水市首位。

一、以农村改革带动产业发展,激发农民增收活力。深化农村改革,变农村“三权”为生产资本,重点用于发展民宿经济、农村电子商务、生态精品农业。去年,大力发展“竹茶菌蔬”四大主导产业和“水果、香榧、石蛙、珍贵树种”四大特色产业,农业总产值同比增长5.4%,位列丽水第二;实现人均林业纯收入7213元,同比增长12.8%,占 农村居民 人均纯收入的61.8%;实现民宿型农家乐营业收入1.08亿元,同比增长35.7%;实现农村电子商务销售额3.73亿元,同比增长90.1%。一是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出台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管理办法,完善林业产业化发展、竹产业发展等扶持政策,探索建立家庭林场型、农户托管型、股份企业型、租赁经营型、专业合作型等5种林权流转模式,在去年全国两会上得到了李克强总理的当面肯定,去年省委书记夏宝龙对该市创新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敢走“最后一公里”给予了批示肯定。2007年以来,该市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3.35万笔21.6亿元,林权流转面积101万亩,流转率25%,成为全省林权抵押贷款额度最大、林权流转面积最多、流转率最高的县(市、区)之一;今年该市入选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创建。二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的要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龙泉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过赋权颁证,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截至目前,该市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签订率达100%,承包经营权证发证率达100%;完成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村411个,完成率达92.6%;完成农村宅基地土地确权登记发证4302本;累计土地流转面积10.9万亩。三是实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实现土地信息网络三级联网,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前置审批、组织交易、交易鉴证、权属变更等服务。截至目前,该市建成1个县级、19个乡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立村级担保组织9家;2014年新增农房抵押贷款1.55亿元,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7519万元。

二、以扶贫帮困缩减收入差距,全面消除低收入农户。一是扎实推进异地搬迁。围绕“搬得下、稳得住、富得起”,科学编制下山搬迁工程总体规划,建设一批周边产业基础较好、方便创业就业的搬迁安置小区(点);出台政策将补助标准大幅提高至最高14000元/人,引导和鼓励高山远山地区、重点库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的农户异地搬迁和异地增收致富;在全省首创推行农民联建公寓式套房模式,实现农户至少节约建房资金5万/户、国家至少节省40%土地资源的双赢效果。截至目前,该市累计建成异地搬迁安置小区(点)84个,完成基础设施提升项目143个;完成异地搬迁14351户55857人,占全市农业人口22.9%,异地搬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682元,达到全市农民收入平均水平的81.1%。二是深化资金互助帮扶。率先在全省开展村级资金互助会试点工作,将互助资金用于会员发展农业产业、来料加工、农家乐等生产经营性产业;建立扶持困难制度和股金分红制度,将低保、五保户列为资金互助会会员并免交入会股金,每年从互助资金收益中提取40%和10%分别用于会员股金分红和本村扶贫公益事业。截至目前,该市累计建成扶贫资金互助会63个,入会农户达到5416户,涉及低收入农户2099户,互助资金总量达2221.7万元,累计发放借款2577户2815.2万元。三是持续开展结对帮扶。按照“一村一计一部门”、“一户一策一干部”的要求,充分利用省、市各级结对单位的资源优势,并选派优秀干部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2014年,该市在新一轮结对帮扶工作中,37个省、 丽水市级 部门共结对帮扶113个村,派驻农村工作指导员69名,落实帮扶资金2395万元,实施帮扶项目235个,受益农户15846户;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6935元,增幅17.9%,增幅位列丽水第一;40%以上的低收入农户 (低保户除外) 家庭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

三、以阳光运作分配涉农资金,打造绩效最大化模式。一是竞争分配促公平。2014年,该市在农家乐培育工作中,对“农旅融合”专项资金的70%进行竞争性分配,邀请由省、丽水市专家组成的评审团进行项目评审,在竞争分配中共有10个项目入围;在村级扶贫资金互助会试点村筛选工作中,引入农户入会率、低收入农户入会率和入股股金规模等指标,并按照入股现金规模分配政府支持本金,在全市26个申报村中进行竞争性筛选,最终确定 年度 试点村20个。二是权责下放促效率。2014年,出台《龙泉市异地搬迁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将异地搬迁农户资格认定、资金补助审核等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需上报的审核资料从11种简化为1份 文件 ,农户申领资金从原来需要半年缩减至最快2个月。同时,实行旅游发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专项资金实行乡镇级报账制,在农家乐乡村旅游特色村发展专项资金支付报账中,由乡镇(街道)负责项目的审核和资金拨付;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分配中,由乡镇(街道)把关。三是严格评审促质量。把好项目申报、初审、联审、公示、立项、验收等每个环节,严格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2014年,在评审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项目中,严格把控“资金切块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组织项目申报——市农办(扶贫办)实地评审——农口部门专家联评——政府网站公示”等各环节,最终确定立项59个;在紧水滩库区产业培育项目验收中,对原立项400多万元但实际投资300多万元的项目,严格按照实际工程量拨付资金;在异地搬迁农户资格审查中,对20多名已享受过异地搬迁补助政策的农户予以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