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五个抓”扎实推进工程地质资料管理全国试点工作

16.01.2019  21:31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储量司《关于在舟山、嘉兴两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管理试点工作的函》(国土资储函【2017】34号)文件精神和省厅相关要求,2018年以来,嘉兴市局积极争取市政府重视,因地制宜、真抓实干、勇于创新,扎实推进工程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全国试点工作,推动矿政管理由原先碎片式的单个项目管理向建设成果综合集成应用平台转型。

抓学习调研,高起点谋划试点工作

从2017年9月起,我市全面启动试点工作,联合省地质资料馆、市建委等部门,先后赴舟山、上海等地学习调研,并参加了由省厅储量处组织的赴江苏常州、泰州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周边地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拓宽视野、厘清思路。同时,在市级相关部门中广泛开展调研工作,听取市建委、交通、水利、嘉通集团以及在嘉工勘单位、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高起点编制了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三年工作目标和任务。

抓制度设计,规范化推动资料管理

2018年8月17日,我市出台了《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嘉政办发〔2018〕5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10月1日起实施,将工程地质资料管理纳入地方政府法制化轨道。同时,市局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地质资料管理办公室,联合市建委配套制定实施细则,下发《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地质资料收集汇交工作的通知》(嘉土资发[2018]95号),进一步明确资料汇交、收集的途径、审批审核流程、工作程序等,厘清了市、县两级国土、住建的职责和任务,并纳入全市国土系统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抓关键环节,多举措创新汇交机制

以2018年10月1日《暂行办法》实施前后为界,将地质资料分成历史资料和新增资料两类,历史资料以向城建档案馆收集为主,新增资料以“三图一表”工勘报告为核心,以汇交人网上汇交为主,形成多途径汇交的机制,并将汇交环节以时间顺序划分为合同告知、施工图审查和开工许可、竣工验收等阶段。告知环节,重点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行政划拨决定书中增加汇交条款,明确告知汇交义务;图审环节,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汇交人上报住建部门施工图审查资料的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网上汇交,免去了汇交人多次跑的麻烦,并大大缩短了汇交周期;开竣工环节,要求各地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将经审核合格的地质资料汇交凭证作为开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的资料审核要件,对未取得凭证的项目不予验收。

发出全市首张

地质资料汇交凭证

抓宣传推进,动真格压实基层责任

10月8日,全省地质资料管理工作会议在嘉兴召开,市局作了大会交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推进这项工作,市局及时印发了近万份宣传手册,并在官网开辟地质资料汇交专栏,及时上传相关信息和办事流程,加强汇交窗口和办公场所建设,启用地质资料汇交专用章。对外,以第三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为突破口,联合市建管局及时召开在嘉工勘单位和审图单位座谈会,重点向第三方宣传汇交政策和流程,借助第三方落实汇交工作。对内,则及时召开全市地矿工作座谈会,对汇交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和政策解读。12月底,又结合目标责任制考核,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各地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启动开展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并以内部明电形式予以通报。通报对各地总体情况给予了肯定,及时总结了基层的一些亮点特色做法,指出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供相互借鉴启发。截止目前,全市已发放地质资料汇交凭证25份,收集历史资料 150余套。下一步市局还将建立季考和统计制度,对各地年度工作引入过程化评价,抓实基层工作。

抓后续使用,高标准建设信息系统

为实现地质资料的数字化、矢量化管理和使用,提前谋划好“用活”的文章,最大限度地发挥地质大数据在服务城市建设、管理与发展中的作用,市局在原嘉兴市城市地质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基础上,进行提升改造,并纳入市政府电子化预审项目,将于2019年1月立项。提升后的系统将纳入全市农业地质、城市地质、海岸带地质、土地质量地质调查、地热资源勘察、地面沉降监测、地质资料汇交等所有地质数据,在全省打造首个地级市综合地质成果应用平台,进一步推动地质工作成果转化应用,探索地质产品二次开发与定制化服务,为嘉兴高质量发展提供地质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