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五个坚持”深入推进全域国家森林城市建设
在2015年荣膺“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后,绍兴市谋划全域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全力推动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加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行列,城乡生态日新月异,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生态优先,高位推动抓建设。全域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写入市委全委会工作报告,森林系列创建成果丰硕,实现县级城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备案批复全覆盖。全市累计建成省级森林城镇55个、市级森林城镇88个,其中20个省级中心镇全部建成省级森林城镇。构建“稽山鉴水”生态功能区,浙江绍兴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顺利获批,绍兴鉴湖国家湿地公园列入国家试点。
二、坚持项目为王,绿化国土抓建设。大手笔,大工程,大力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2016-2018年,全市共实施国土绿化重点项目165个,累计完成投资60亿元。2019年,全市完成造林更新1.65万亩,新植珍贵树161万株。
三、坚持科学指导,示范带动抓建设。以“新植1亿株珍贵树”行动为总纲,实施珍贵树“3个1000”示范创建,新建一批市级珍贵树种样板林、市级彩色景观示范林。深入开展“一村万树”示范创建活动,2018-2019年,全市建设“一村万树”示范村74个。
四、坚持森林惠民,全民参与抓建设。推进“一亩山万元钱”兴林富民行动,积极培育发展香榧、花木、竹子等林业特色主导产业,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点绿成金,让创森成果惠及更多百姓。全市林业行业总产值稳定在500亿元以上,香榧主产区人均香榧收入达3.7万元。
五、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保护抓建设。《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规定》地方人大立法颁布实施,编制《绍兴会稽山古香榧群保护和香榧产业发展规划》《绍兴市古榧树养护技术规程》,全面实施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调查保护,严格保护全市9.2万株古树名木,科学防控林业有害生物及森林火灾。开展“飓风1号”“2018雷霆”“绿盾”等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绍兴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