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中心城区实施烟花爆竹全年“双禁”

20.11.2014  14:10

  针对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人身财产安全威胁、空气噪声污染严重的实际,东阳市十四届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从2015年1月1日起,东阳中心城区将全年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实施“双禁”中心城区的范围扩大的同时,考虑到山林火灾原因大部分为烟花爆竹燃放引发,也将全市山林(含林区内生态公墓、墓地、林地)和其他法定禁燃区域纳入“双禁”范围。
  为切实落实“双禁”工作,东阳市将加大处罚力度,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在一些法定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会面临拘留的处罚。同时,加大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明确党员干部应带头遵守“双禁”,对无视“双禁”规定的党员干部,在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的同时,纪检机关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