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三细三实”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

07.09.2015  18:39

为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近日,嘉兴制定出台《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细化改革路径、任务和机制,全面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

一是细化改革要求,践实四条路径。从加强课程建设、改进课程实施、推进教学变革和深化评价改革四条路径入手,细化改革要求,切实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施工作。加强课程建设,要求学校积极开发开设拓展性课程,每学年拓展性课程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一至六年级15%左右,七至九年级20%左右;改进课程实施,要求学校整合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原则上小学阶段拓展性校本课程为每周2课时,综合实践活动(含地方课程)的课时2-3课时。初中阶段拓展性校本课程为每周3课时,综合实践活动(含地方课程)的课时3-4课时;推进教学变革,积极推进小班化教育,广泛实施协同教学、个别化教学和初中学生分层走班教学;深化评价改革,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严格控制区域性“统测”,一至二年级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区域性文化学科“统测”,四至九年级每学年不得组织多于1次的区域性文化学科“统测”。同时,规范校内考试评价,一至六年级不组织期中考试或考查,期末考试仅限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他学科只组织期末考查。

二是细化改革任务,落实时间进度。2015学年开始前,各县(市、区)启动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制订出台县域内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施方案;2015学年起,南湖区和平湖市所有义务教育段学校整体进入课程改革,其他县(市、区)至少选择50%以上的学校进入课程改革;2016年上半年,总结课程改革先进经验,完善各项制度,把开展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工作情况纳入学校考核体系;2016年下半年,所有中小学校全面实施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

三是细化改革机制,夯实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县两级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统筹人事、编制管理、经费投入、教学评价、教师培训、教师流动等配套制度改革,将课程改革作为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重要指标,促进工作落实。提升学校课程实施能力。实施课程改革校长负责制,培植和树立课程改革示范学校,组织课程改革创新现场会、成果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加强对校长和教师的课程改革专项培训,努力增强校长的课程领导能力、教师的课程开发实施能力和学校课程体系优化统筹能力。